(五)行政手段

韩国政府认为,在市场条件不充分情况下,为减少市场的消极作用,有效地推行政府经济政策,行政手段是不可缺少的,如对综合商社下达出口指标,甚至向驻外使馆下达出口任务;指定开发项目;确定整顿对象,限期整顿,进行关停并转等。

韩国实行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其效果从整个经济发展情况看,基本上是成功的,主要表现在:确保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重点建设和加速经济增长。但是,由于政府干预过度,也出现过一些问题,如:推行出口主导型高速发展战略,使资金长期集中流向特定产业部门,造成产业结构畸型,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出口企业与内需企业、重化学工业与轻纺工业之间不均衡状况严重。企业为得到政府优惠补贴,片面追求数量增长,忽视技术开发, 技术基础薄弱;大企业依仗优势,不但控制大部分资金,而且垄断了市场和价格,降低了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