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民投资基金

鉴于私人不愿投资基础设施,1973 年,政府设立国民投资基金,强制各金融机构购买,利率限定为 8%。这是低成本、有效地把民间资本用于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一种形式。进入 80 年代中期,该资金呈减少趋势。1983

年为 15873 亿韩元(约合 20.6 亿美元),1991 年只有 2000 多亿韩元(约合

2.7 亿美元)。韩国在“七五”计划期间,拟投资 550 亿美元,全力扩充基础设施,现正通过发行多种债券等方式筹集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