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区划

韩国行政区划分为特别市、广域市(过去称直辖市)、道、市、郡(里)、区、邑、面、洞、班等。计有 1 个特别市(汉城市),5 个广域市(釜山市、大邱市、仁川市、光州市、大田市),9 个道(京畿道、江源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罗北道、全罗南道、庆尚北道、庆尚南道、济州道),67 个市, 98 个郡,88 个区,193 个邑,1241 个面,2324 个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