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教育

韩国自古以来就重视教育,很早建立了正规的教育机构。公元 372 年,

高句丽王朝建立了国家的教育机构——太学。公元 682 年,新罗王朝建立了

国学。公元 992 年,高丽王朝创立了国子监。朝鲜王朝(1392~1910)的最

高学府称为成均馆。现代学校出现于 17 世纪末 18 世纪初。但是,由于日本殖民统治的摧残,强制扼杀民族文化教育,推行皇国臣民化的奴化教育政策, 使教育处于落后状态。1945 年韩国光复后,才开始发展现代教育,培养民族人才。 1949 年 12 月 31 日公布《教育法》, 1961 年 9 月 1 日公布《教育临

时特别法》,1963 年 2 月 15 日决定进行全面改革教育,规定学生由小学不经考试直接升入初中,大学入学实行预考制,并建立函授教育制度。1968 年12 月公布《国民教育宪章》,1969 年制定了《1972~1986 年长期综合教育计划》。进入 70 年代,当局更加重视教育,增拨教育经费,调整教育结构, 加强技术教育,增建理工院校。80 年代后进行教育改革,强化国民精神教育和科学技术教育。宪法和国民教育宪章对教育目标作了明确规定,即根据“弘益人间”的精神,协助所有的人完善其个人品德,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取得能参加建设民主国家和促进人类繁荣活动的公民资格,要求学生做到智、德、体、技协调发展。

教育管理体制分为国家、道和区三级,国务院设教育部,负责建立教育制度,编印教科书,维护和管理教育设施,提供财政支援等,并对地方教育行政机构进行监督。在汉城特别市、各广域市和道设立教育委员会,在区、郡、市设教育区厅。教育部下设附属机构中央教育研修院、中央教育评价院、国立中央图书馆、国史编纂委员会、学术院、艺术院和教师申诉委员会等。此外,还建立一些与教育有关的社会团体,如:大韩教育联合会、大韩教育共济会、韩国教育学会、韩国行动科学研究所、韩国教育开发院、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和私立学校教育捐款管理公团等。

教育预算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共同承担,前者占总额的 78.2%,后者占 21.8%。国立和公立高等学校教育的大部分经费由政府承担。学生缴纳的学费只占总开支的一小部分。私立学校的经费靠基金会赞助和学生缴纳的学费。韩国教育经费多年来不断增长,在政府财政支出中,50 年代教育所占的比重为 5.7%,60 年代上升为 15.2%,1990 年为 22.3%,仅低于国防支出,

占第二位。每个高中学生的费用,1961 年为 9500 韩元(约 73 美元),1990

年为 43.9 万韩元(约 601 美元),每个大学生的费用 1987 年为 6.8 万韩元

(约 523 美元),1990 年高达 163 万韩元(约 2105 美元)。为奖励、资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政府发给奖学金和提供其他各种帮助,如政府贷款、私人奖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为安排好奖学金的使用,专门成立了奖学金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