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标志

(一)国旗

韩国国旗称太极旗。该旗是公元 1882 年 8 月(李氏王朝高宗 19 年), 由使臣朴泳孝和金玉筠在去日本的途中绘制而成。他们出使日本国,作为国家的代表而没有国旗,于是在船上绘制了太极旗,1883 年被李氏王朝正式颁布使用,后几经改动。1948 年大韩民国成立时,决定以太极旗为国旗。1949 年,韩国文教部正式颁布了太极旗的制作标准,旗杆顶端用国花——木槿花加以装饰。太极旗的白底代表土地,圆圈代表人民,四卦代表政府。中央平分为两个平衡部分的圆圈,上端红色部分代表阳,下端蓝色部分代表阴,是古代的宇宙象征。这两个相对的部分,又表示宇宙的二元论,即火对水、昼对夜、动对静、黑暗对光明、建设对破坏、男对女、热对冷、正对负等。中心太极表示一切都在一个无限的范围内恒久活动,并且都会均衡与调和。在四角上的三条杆也各有其特定的含义,左上角三条杆表示天,右下角三条断杆表示地,左下角两条杆夹一条断杆表示火,右上角两条断杆夹一条杆表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