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政机构

内阁称国务院,为最高行政机构。总统通过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国务会议由总统、总理、副总理及有关行政部长官组成。总理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批准,在总统指导下主管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国务会议的成员由总统根据总理的推荐任命。国会可以通过不信任决议,解除总理或国务会议成员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