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
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韩国早年曾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随着本国经济和技术力量的发展,为确保本国企业能与外资企业进行公平自由的竞争,政府逐步废除了对一般性外商投资项目的优惠措施。现在只有能对韩国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项目才能获得优惠。
第一,关于税收优惠项目:包括有助于改善收支平衡的项目;技术先进或投资额大的项目;韩国侨民的投资项目;在保税区投资的项目;为引进外资,必须减免税收的一些项目。
第二,税收优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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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或公司税。**外商所持的股份,可在头 10 年内的任何一个 5
年享受免税优惠。资本密集型企业如不愿免税,也可选择更有利的特别折旧, 但折旧金额最高不能超过外方的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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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税。**股利税的免除期限与公司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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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税。**从外资企业注册之日起 5
年内,外方拥有股份的资产可免交资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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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受雇于外资企业的外国人,或根据技术引进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外国人,头
5 年内免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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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税。**新增资本从注册之日起,5
年内免征公司税、股利税、利得税、资产税和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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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外国投资者,为投资企业需要进口的资本货物免征关税、特别
消费税和附加价值税。
第三,其他优惠:
外商的利润和本金汇出不受限制。
外商只要通知财政部就可利用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在获得批准后,他们也可以将利润向在韩国的其他法人、实体或韩国人办的企业进行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的所有财产得到保证和保护,按有关法律和命令免受征用和没收。
允许特别折旧,指固定资产除按一般规定的折旧外,再加 20%的折旧。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特别折旧:矿业、制造业、电力、天然气等产业一年中平均每天开工超过 12 小时的重型建设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