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韩经济合作有很强的互补性

从中韩两国资源、劳动力、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发展需求等各方面的情况看,双方在经贸领域有很强的互补性,加强经贸合作会给双方带来好处。特别是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前世界经济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发展趋势,一是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一是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这两种趋势既相互联系,又互相矛盾。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趋势的加强,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使中韩两国均受到排他性趋势的威胁, 加强相互经贸关系成为客观现实的需要。

但也应该看到中韩经贸关系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主要是:

**(一)双方尚需要一个相互加深了解的过程。**中韩两国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生活方式、思维方法等都不相同。近年来,两国关系发生变化,人员往来逐步增加,相互接触较以前频繁,加深了了解,但要达到较深的理解和信任,特别要在经济贸易上建立较好的互补合作关系,尚需要一个过程。

**(二)在投资问题上,韩国还实行限制政策。**1983 年 3 月,韩国当局规定,凡对社会主义国家投资,其投资额超过 100 万美元的,须经过政府批准后,才能获得出口银行的保险。建交后,限制有所放松。

**(三)韩国想与中国建立垂直的分工关系,不利于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韩国学者王载烈在《韩中经济交流现状与展望》一文中曾公开鼓吹韩国与美国要争取建立水平分工关系,即在同一生产力发展层次上建立各种互补经济关系;与中国则要建立垂直分工关系,即在不同生产发展层次的经济活动之间形成的互补关系。具体地说,就是目前韩国从中国进口原材料, 向中国出口工业品,将来韩国从中国进口原材料和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向中国出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实际上要使中国在国际分工中长期处于不利的地位,这种主张不利于发展双边的长期合作关系。

**(四)韩国担心中国强大起来后,会成为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对手。**据韩国学者金永谨在《中国需要资金》一文中透露,为避免出现这种 情况,韩国方面应坚持在投资项目、技术合作方面周密地权衡利弊,这不能不影响韩国企业家到中国投资的积极性。与此同时,韩国与美、日订有附加

限制转让条款的技术合作协定,在技术转让方面,对中国也设置了许多限制, 正如韩国学者金兴欣所说,“韩国政府施加的限制绝不会比巴黎统筹委员会的限制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