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锒铛入狱

1995 年 10 月间,有位在野党议员揭露卢泰愚仍握有 4000 亿韩元(约 5

亿美元)的秘密资金,舆论哗然。东窗事发后,卢泰愚被迫于 10 月 27 日发

表对国民讲话,承认在职期间筹集了 5000 亿韩元的“统治资金”,现仍剩有

1700 亿韩元(约 2.13 亿美元),向国民表示道歉。法院在审理卢的过程中,

发现他曾接受 36 个大企业家的贿赂,计 2838.96 亿韩元(约 3.6 亿美元)。

卢泰愚于 11 月 16 日被捕入狱,受到文明政府的审判。1996 年 8 月 26 日汉城地方法院以卢在全斗焕发动军事政变及镇压光州起义中执行了主要任务并犯有受贿罪为由判刑 22 年 6 个月,后改判 17 年徒刑。1997 年 12 月 20 日金

泳三总统接受金大中的建议,发布了特赦令,卢于 21 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