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转到“民间主导型”体制

从 60 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的“出口主导型”经济开发战略,主要是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大力干预来推动。在朴正熙执政的十几年中,始终加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实施中长期经济开发计划,利用财政、金融领域的经济杠杆, 直接或间接地调节民间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的经营活动,以此来促进经济开发和出口贸易的发展。但 70 年代末期出现的许多经济问题和危机现象表明,这种由政府过多地干预经济活动,特别是由政府通过支付巨额补助金和出口补贴等办法来扶植民间企业的体制与政策已造成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助长了企业对政府的过分依赖,压抑了民间企业的自主性,限制了企业之间、各部门之间的自由竞争,严重地削弱了市场调节机能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 使政府的财政负担日益加重,非生产性行政机构及其开支不断增加,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不仅加剧了政府机构的官僚化,而且人为地造成了因行政干预和信息传递慢而出现指挥不灵,和企业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1979 年,韩国财团企业所需资金中有 80%以上要由政府优惠贷款来解决。企业往往不是通过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来改善经营状况,而是利用伸手可得的政府补助来维持生产和经营,甚至把它用于不动产投机。这种状况加剧了企业体制的脆弱性,妨碍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危及“出口主导”经济开发战略本身的存续。

全斗焕上台后,提出了“稳定、效率、均衡”的方针,一方面压缩计划指标和增长规模,另一方面把重点放在调整经济结构、改善企业体制和提高对外竞争能力上,试图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其调整和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由过去的高速增长政策转变为稳定增长政策。从 1980

    年开始采取控制货币发行量、稳定物价、冻结工资、减少财政开支等紧缩财政金融政策,并压缩新五年计划的经济增长率。

  2. 整顿萧条企业,改善企业体制,调整工业内部结构。1980

    年提出改善企业素质措施,强行砍掉 102 家没有竞争力、单纯靠政府补贴来维持的企业。重点扶植对外竞争能力较强、创汇能力较高的造船、电子、机械、钢铁和汽

车等五大战略工业。调整重工业的内部结构,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大力发展内需工业,刺激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回升。

  1. 重视企业的技术改造,从单纯追求量的扩大转到提高质量上来,谋求最佳经济效果。过去依靠廉价劳动力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现在靠加强企业的技术改造,力求实现合理化经营,提高产品档次,以质取胜。

  2. 调整政府的经济干预机制,扩大企业的自主权,改革金融体制,调整产业政策,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为此,1981

    年宣布实施《限制垄断及公正交易法》、《金融制度改革方案》、《产业援助法案》等。1982 年10 月又提出要推进大商业银行的“民营化”,促进金融机构的相互竞争,并逐步实行利率的自由浮动,以利改变六七十年代政府对企业过度干预与扶植所造成的恶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缓和财政金融危机,搞活企业,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结果,韩国经济逐步回升,迈向良性循环。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第三次经济调整和体制改革措施的主要目的是, 试图由“政府主导型”体制逐步过渡到“民间主导型”体制。按照他们的说法,所谓“民间主导型”体制就是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强调企业的自主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当然,韩国政府所说的民间主导,并不意味着退到自由放任无限制的市场竞争时代去,而是进一步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从而建立起既有政府干预又有企业活力的政府干预经济新体制。这实际是朴正熙提出“由政府指导的资本主义体制”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