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口贸易1.出口申请

商工部长负责商品出口审批,但在实际执行中已将大部分权限委托给外汇银行行长。获准经营出口贸易者,在进行每一笔交易时,都需按规定进行申请并获得许可。申请出口所需文件主要有:贸易许可证或代理业许可证的副本;出口申请书;出口合同、订单及出口信用证;外汇买入证明书;进出口公告指定的文件;进出口综合公告指定的文件;如对拟出口战略物资者, 可要求提交该物品进口国政府颁发的国际进口证明书、购买者的最终使用证明书或对象国政府颁发的进口许可证;对外贸易管理条例规定的文件;印鉴证明书或交易印鉴证明书;外汇银行行长签发的预收金额确认书及其他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