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艺术

韩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具有浓厚的民族特点。文化艺术工作由文化体育部统一领导。1993 年 2 月金泳三就任韩国总统,称自己领导的政府为“文民政府”,制定了新的文化政策,称为“文民政府的文化政策”。新文化政策提出五大基本方针:第一,从限制走向自律。消除阻碍文化创作活动的各种因素,创造宽松的文化环境,确保创作自律;第二,从中央走向地方。改变文化建设和发展过于偏重中央的作法,充分发挥地方作用,培育和发展地方文化,增加地方文化设施;第三,从享受走向参与。新文化政策着眼于所有阶层,要求人们不仅尽情地享受文化,而且要参与文化创造,使文化艺术多样化,推进高雅文化的普及化、大众化,搞好群众文化艺术创作; 第四,从分裂走向统一。朝鲜半岛南北正处于分裂状态,同一民族文化出现巨大差异,要采取措施,推动南北文艺交流,消除异质性,以利最终实现统一;第五,从韩国走向世界。为扩大韩国在世界的影响,政府提出把韩国文化推向世界的战略目标。对外文化交流要“官民并举、以民为主”。目前从事国际文化交流的民间组织约有 570 多个,已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69 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文化协定,不惜破费重金制作各种宣传材料,向各国发送。为了将韩国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推向世界,政府计划在外国建立“前哨基地”

——海外文化中心,按地区成立“韩国文化网”,成立文化旅游推销团,举办“韩国周”,成立韩国海外宣传协议会,加强领导工作。

为了振兴和发展民族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艺术家权益,保证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文化市场秩序,政府制定了许多法规,主要的有:《文化保护法》、《演出法》、《电影法》、《唱片制作法》、《版权法》、《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法》、《文化艺术振兴法》、《外国期刊杂志进口发行法》、

《传统建筑物保护法》、《韩国广播广告公司法》、《图书馆法》等。1981 年修改了《租税减免法》,对依照文化艺术振兴法捐赠的基金免征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