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 标

商标是生产者或销售者用以识别他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的一种标志。如在商品上采用专用的一个或多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案、图片、名称等。韩国商标大体可分为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等,其作用分别在于:标志商品的来源,便于确定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责任;作为识别产品的标志,以利进行购销活动,方便消费者识别和挑选商品;在国际贸易中, 商标既是区别不同商品的标志,又是代表商品品质的标志。在韩国申请注册批准后的商标,可获得商标权,属工业产权的一种,受商标法和韩国参加签署的有关国际条约的保护。

韩国于 1973 年 12 月 31 日公布《商标法》后,几经修订而进一步完善, 其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保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在申请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天内办

理,商标权的延续期限,为自注册之日起 10 年,到期可申请更新。商标权拥

有者如果死亡,该商标在 3 年后自行取消,但允许其合法继承人进行商标转让注册。对违法或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视其轻重处以罚款或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