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医疗保健

随着经济和医疗科学的发展,韩国的医疗保健事业也进一步完善,国民

的健康和体质也逐步增强。自 60 年代以来,韩国人口出现新的趋势,出生率

和死亡率都从高转低。妇女平均每人的生率育, 60 年代为 6 人, 80 年代

为 2.1 人, 1990 年降为 1.6 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已从 1960 年的 3%降到

1990 年的 0.98%。与此同时,国民的总体健康水平、体高、体重都有一定的增加。

韩国从 1986 年开始实行分级治疗制度,规定保健所和居住区的私人医院为一级医疗机构,中小城市的综合医院为二级医疗机构,大学附属医院和大的综合医院为三级医疗机构。所有患者除紧急的重病患者以外,都必须先到一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经医生许可后才可以到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就医, 对越级就医者课收高额费用。

1963 年 12 月韩国制定医疗保险法,1977 年 7 月付诸实施。1989 年 7 月

1 日实行城市地区医疗保险,所有国民都可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分四种:1. 民间企业工人的工厂医疗保险;2.公教人员的公教医疗保险;3.以农、渔村居民为对象的地区医疗保险;4.以文化艺术界人士和城市自由职业者为对象的职业医疗保险。

工厂的医疗保险按受保人平均月工资的 3~8%收保险金,或定出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受保人各承担 50%的保险费。公教医疗保险由本人承担保险费的 50%;地区医疗及职业医疗保险的保险费全部由受保人自己负担。受保人生病或发生伤亡事故时,可得到的保险金有两种,即法定费和附加费。法定费指按医疗保险法支付给受保人的基本费,包括到指定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看护等费用。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附加费包括分娩费、丧葬费和补偿金等,金额大小由各类保险合作社自行决定。

韩国的医院按规模和水平分为五级,即综合病院、病院、医院、附属医院、诊疗所,还有韩医院(类似中医)、特殊医院(治疗肺结核、肝炎、精神病等的专科医院)和牙科医院。1994 年计有各种医疗机构 3.17 万所,病床 18.2 万张,其中综合病院 225 个,病床 62728 张;韩医院 4194 所,病床

1118 张。还先后建立 3.24 万个疾病监测所,以利尽快发现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对日本脑炎等实行预防接种。近年来在胎儿治疗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曾通过脐带输血办法挽救了患贫血症和非免疫性水肿的胎儿。

韩国现有医科大学 41 所,扩士学校 26 所,每年培养大批的医生和看护。

有医学会 23 个,主要有大韩医学协会、大韩保健协会、大韩针灸士协会、大韩韩方病院协会等。为促进医学交流,韩国除派遣留学生和学者去外国进修、参加国际医学交流外,还邀请外国著名学者去韩国讲学,曾多次邀请中国一些著名中医前往讲学,传授医疗技术,如利用蛇毒治疗中风和脑血栓,利用耳针治疗胆结石等。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农渔村地区医疗水平远不及城市,结核、肝炎、心脏病、脑血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与其他国家相比,死亡率较高,已发现爱滋病人 127 名,流行态势从外国传入型转为国内传播型。

据韩国《中央经济新闻》1992 年 4 月 7 日报道,从韩国保健社会部发表的统计数字看,韩国人高血压病、慢性肝病、肝癌及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均居世界第一位。另据韩国《中央日报》1992 年 5 月 20 日报道,韩国保健社会

部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全国计有野鼠 9.6 亿只,加上家鼠大约可达 12 亿只。

老鼠的世界平均密度为人类的 3 至 4 倍,而韩国的老鼠密度为世界平均密度

的 7 至 8 倍,野鼠不仅吃掉大量粮食和水果,而且传播霍乱、鼠疫等多种疾

病,破坏水利设施和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