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对象地位的确认

居住者地位的确认。划分居住者与非居住者地位,是为了确定对其经济活动应采用的法律,而不论其国籍如何。一般说,凡居住在韩国的韩国人都属韩国居住者,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则不算居住者;1.出国居住时间达 2 年以上者;2.在国外经商或在国际机构工作者(不包括在韩国驻外国使

领馆工作);3.出国访问时间超过 2 年者;4.上述人员回国时间未超 3 个月又出国者。外国人一般视为非居住者,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则视为居住者:1.在韩国经商或工作;2.在韩国停留期超过 6 个月;3.上述人员出境

后,在 6 个月以内再入境,且其停留期预计超过 6 个月者。但是,在驻韩国的外交机构、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工作的人,不论其期限长短,均视为非居住者。

居住者或非居住者,如欲不按上述规定接受其所属的地位,应向韩国银行行长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