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

日本将国民党政军两方面的势力逼出平津等河北中心区之后,立即着手扶植“自治”傀儡。日本曾拉拢诱使华北各势力代表人物,如于学忠、孙传芳、吴佩孚以及阎锡山等人,均遭抵制或公开拒绝。其后,日本分析宋哲元拥有很大的政治军事力量,又同南京政府有矛盾,是一个理想的对象,遂展开了对宋的“工作”。

日本最初设想要达到的目标是土肥原所拟定的“高强度方案”,建立“华北共同防共委员会”,其主要内容有:“(1)自治领域为华北五省,推宋哲元为委员长,委员会中聘日本人为顾问;(2)由最高委员会主持五省军事, 截留五省关税、盐税、统税分配给五省;(3)向确立日满华三国的合作经济圈迈进,即:开发矿藏资源,振兴棉花栽培,脱离国民政府的白银国有令, 通货与日本建立连锁制等:(4)扑灭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宣扬东洋主义。”

②土肥原还企图在国民党的五全大会召开期间达到这一目标,在五全大会闭幕

时公开宣布自治消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日本在军事上对中国施加巨大压力。1935 年 11 月 13 日 ,日本关东军调一个旅的兵力在山海关等处摆出推进姿势,海军亦调兵到青岛。

日本侵入华北,触动了国民党和蒋政权的根本利益,国民党内反对对日妥协的势力在增长。英美等国在华北亦有巨大的利权关系,它们也不愿看到日本独霸华北。因此,蒋开始以较为强硬的态度同日方谈判。为力求主动, 不允许宋哲元等地方将领进行对日交涉,同年 11 月 20 日蒋电告宋说:“中央必当以实力为兄等后盾,决不令兄独为其难。”①又电告河北省主席商震:

③ 《蒋总统秘录》第 10 册,台北中央日报译印,1982 年版,第 85 页。

① 《冀东日报》1936 年 4 月 24 日。

② 秦郁彦:《日中战争史》,原书房,第 65 页,注释②。

①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1),第 714 页。

“如平津自由行动降敌求全,则中央决无迁就依违之可能,当下最后之决心。”②同时,蒋调集部分军队至京沪、陇海等线,还命令河南方面赶造船只, 以防不测。对于宋哲元来说,尽管同国民党蒋介石有不少矛盾,却绝不甘心作日本的傀儡。但迫于日方的压力,又幻想借外力保障其在华北的地位,所以,宋没有完全拒绝日本的拉拢。

11 月 20 日,日本大使在南京会见蒋介石时说:中国方面对华北“如果采取压迫或武力镇压等办法,势必引起纠纷事态和破坏治安,进而还会严重影响与该地有密切关系之日本及满洲国,特别作为负责满洲国安全之关东军,决不会对此默视不问。”蒋答:“作为中国,对引起反国家主权完整, 破坏行政统一等之自治制度,绝对不能容许。”还说:“今天和贵大使会见, 本拟商谈有关中日邦交改善问题,而首先谈起属于内政问题之华北自治运动等,甚感遗憾。”但同时,蒋又表示,对于华北的特殊情况,自己也特别有所认识,决心近期废除军事分会,另派能胜任同日方接触的高级官员,以打开调整事态的途径。③日本方面看到国民党五全大会前后中国民众抗日气氛的高涨,顾虑到强力施行华北高度自治方案会引起英、美等国的强烈反应,且有可能迫蒋调兵北上。经过 11 月 18 日召开的三相会议,日方决定暂缓 11

月 20 日就要宣布的强硬计划,对华北的举措视有吉与蒋会谈的结果而定,自治内容可以采取“轻度自治”,“以渐进方式工作”。④

11 月 30 日,蒋介石与行政院五院长制定“华北自治办法”六条:“(一) 实行共同防共;(二)关于币制改革,在华北方面可作适当修改;(三)考虑关内外人民关系密切,对两地的经济关系予以方便;(四)在财政方面给华北政权以相当支配权;(五)给予就地合理解决对外悬案权;(六)根据民意录用人才,实行理想的政治。”①并派何应钦、熊式辉、陈仪、殷同等立即北上与宋哲元共商处理华北问题。当日晚,何应钦从南京去北平。行前, 先派陈仪、殷同到天津拜访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司令多田骏,到北平拜访土肥原和日本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在征得日方同意后,何于 12 月 3 日晚进入北平。

4 日晨,何与宋等举行会议,讨论解决华北时局的办法,未哲元表示愿在何应钦领导下努力解决华北问题。但是,在日本军方警告他不要在背离日本方面走得太远后,5 日晨,宋哲元忽然宣布到西山“休息”,并发表书面谈话称:“此后一切困难问题,当悉听命何部长负责处理”。②宋去西山后,留下秦德纯、萧振瀛与何应钦周旋,会谈实际成为僵局。12 月 5 日,15 架日本飞机在北平上空低空盘旋,并投下殷汝耕要求宋哲元响应自治的传单。据此情况,何应钦与秦、萧等商定,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任委员长兼绥靖主任。6 日晨,萧振瀛赴天津,向土肥原和多田骏通报这一方案,征得了日本同意。8 日,何应钦在电请国民党中央照准后,即召集陈仪、熊式辉、萧振瀛等会商冀察政务委员会的组织。

日本肆无忌惮地分裂华北和国民党政府的一再妥协退让,遭到全中国人

②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1),第 715 页。

③ 《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 310~311 页。

④ 秦郁彦:《日中战争史》,第 64 页。

① 张篷舟:《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 2 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第 124 页。

② 《国闻周报》卷 12 第 48 期,1935 年 12 月 9 日。

民的反对。

1935 年 8 月 1 日,中国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著名的《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中指出:“最近以来,汉奸卖国贼等在‘中日亲善’、“中日合作,和‘大亚细亚’等口号之下所作的降日卖国之露骨无耻行为,简直是古今中外未有之奇闻!”“同胞们起来!为祖国主命而战! 为民族生存而战!为国家独立而战!为领土完整而战!为人权自由而战!”① 11 月 13 日,中共中央又发表《为日本帝国主义并吞华北及蒋介石出卖中国宣言》,呼吁全中国的民众“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吞并华北吞并全中国。”②

北平、天津、上海各大城市和河北省各地群众团体、爱国学生纷纷发表宣言、通电,反对“假自治之名,行叛国之实”。北平教育界以联署的方式发表声明,反对“自治”,“要求政府用全国力量,维持国家的领土及行政的完整”③。冀东的昌平、香河、玉田、三河、顺义、宁河、平谷、乐亭、临榆、抚宁、卢龙等 11 县的县长也相继发表声明,决不附逆。冀东旅平同乡会通电全国,要求政府“查抄殷逆浙江省永嘉县原藉家产,一面坐以重罪,以为媚人叛国者戒。”④

国民党政府对日妥协,激怒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北平爆发了“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运动持续到 12 月 16 日,原订 12 月

16 日举行的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大会,只好延至 12 月 18 日举行。其大会开得十分短小,据报道,“晨起,外交部街及东单牌楼一带,加紧戒备,军警林立,⋯⋯开会时间,事前井未发表,开会时,仅到有少数来宾,及该会职员与新闻记者等 30 余人”,开会仅 20 余分钟就宣布散会。⑤

冀察政务委员会是国民党政府对日妥协政策的产物,是一个在名义上主权还属于中国的半自治地方政府。委员会的委员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是日方授意或征得了日方认可的亲日分子,如王克敏、王揖唐、高凌霞、李廷玉、贾德耀、冷家骥等,他们中有的还是汉奸分子。委员会下设经济、外交、交通等“特种委员会”,多为亲日分子所把持,并设有日本人顾问。委员会在行政上与南京政府保留半独立关系,而经济上,南京政府的关税、盐税、统税和铁路收入等完全被截留,与日本保持“特殊关系”,通过日本所设“兴中公司”等殖民机构实行“经济提携”,满足日本对华北各种资源的需求。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日本于 1936 年 1 月制定第一次《处理华北纲

要》,要求将自治的范围扩大到华北五省,并在冀察政务委员会“大体上可以信任的时候”,让宋与殷汝耕“合流”,①尽快实行完全的“自治”。日军参谋部也认为,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在明朗化方面总是进了一步”, 它将“成为华北五省政治上脱离南京政府而独立的阶梯。”②

然而,在全中国人民日益高涨的抗日救亡运动的压力下,宋哲元对日态度也日益明确。

①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 年版,第 483、488 页。

②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 年版,第 566、567 页。

③ 《国闻周报》卷 12 第 47 期,1935 年 12 月 2 日。

④ 《中央日报》1935 年 12 月 10 日。

⑤ 《国闻周报》卷 12 第 50 期,1935 年 12 月 23 日。

① 〔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第 349 页。

② 〔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第 128、133 页。

1936 年 5 月,他提出要“力保主权”的口号,释放被抓捕的爱国学生, 在各学校开展军训,在军队进行爱国抗日宣传,在委员会同南京政府的大政关系方面,尽量执行南京政府指令。

1937 年 2 月,宋甚至不顾日本的反对,派秦德纯代表他参加南京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公开宣布“冀察外交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央政府的政策”,③ 连经济领域过去对日最为妥协的状况,也开始改变,宋遵照南京政府意旨, 停止了津石铁路、塘沽建港等项目的对日谈判,中止或改变了龙烟铁矿等项目的筹建上马。在土地管理等方面,亦抵制了日本的贪得无厌的要求。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挫败了日军吞并华北的阴谋。

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坚决斗争,曾迫使日本对其侵略华北的政策作了微小调整。如 1936 年 8 月 11 日的《第二次处理华北纲要》,特别是 1937

年 2 月 20 日制定《第三次处理华北纲要》,强调注意不要“造成激发中国民众的排日抗日感情。”①其侵华的根本决策虽没有改变,却不得不采取更带欺骗和伪善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