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的国防方针与侵华作战计划

(一)国防方针的制订及修改

1907 年,日本政府和军部以天皇御批的形式,决定了《国防方针》及《用兵纲领》。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确立“攻势作战”原则,《国防方针》规定,“帝国国防将以攻势力根本宗旨。”①从而正式将先发制人,不宣而战,突然袭击作为日本进行对外侵略战争的战略基本原则。

第二,强调重视初战,实行速战速决。这也是日军一贯的原则。《国防方针》规定,“要保持初战的强大威力,采取速战速决主义。”②

第三,关于主要假想敌国,日本军国主义所确定的假想敌国是依据不同形势和不同的时代而不断变化的。1907 年的国防方针所确定的头号假想敌是俄国,目的是维护并扩张日本在满洲等地的既得权益,设想的基本战场也是在朝鲜及中国的东北地区。在朝鲜被日本吞并后,中国的东北则继之成为其首要目标。中国在实际上是日本所认为的主要的战争对手。

日本的国防方针提出之后,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于 1918 年和 1923 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关于对多国作战问题,在 1918 年的国防方针第一次修改中,提出要作对多国作战的准备,但又认为日本国力难于承受,应力争避免对多国作战。然而 1923 年的第二次修改,则制定了对以美俄中为作战次序的构想,从而确立了对多国的进攻作战原则。这也反映了日本对外战略的冒险性。

关于主要假想敌国,1923 年第二次修改中规定:帝国国防方针应该立即以“防备与我有冲突的可能性且具有强大国力与兵力的美国为主要目标,对于与我接壤的中俄两国应以亲善之旨为用,但同时应经常保持对其震慑之威力。”①在这里,中国在字面上是日本的第二号假想敌,其实,日军从来就是把中国作为其首要的进攻对象。即使是在构想对美、俄作战时,日本军部也在筹划着“平定大陆要域的所必需兵力的整备”,这些要域包括:“满洲、华北、华中各要域及华南一局部。”②日本战犯铃木贞一在战后回忆说:日本陆军一直在“以对美俄中同时作战为中心而筹划方案。”③对日本来说,无论

① 〔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陆军军战备》,朝云新闻社,1979 年版,第 60 页。

② 〔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战史丛书·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 1974 年版,第 159 页。

① 〔日〕《陆军军战备》,朝云出版社,1979 年版,第 93 页。

② 〔日〕《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出版社,1974 年版,第 246 页。

③ 〔日〕《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出版社,1974 年版,第 247 页。

对美、对俄作战,日本都要筹划其“不足资源需在中国寻求。”④无论日本的国防方针怎样改订,中国都是日本军国主义首要的侵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