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北人民革命军的建立和抗日游击战争的发展
在风起云涌的东北抗日义勇军遭受挫折之后,中国共产党继续以自己创建的抗日游击队为骨干,联合各抗日武装,坚持和发展东北地区的抗日游击战争。
1933 年 1 月 26 日,中共中央发出《给满洲各级党部及全体党员的信》
(简称“一·二六”指示信),纠正了 1932 年北方会议对东北的“左”倾政策,提出了在当时东北特殊环境下,实行全民族抗日统一战线的方针。指示信对当时东北的斗争形势和遍布东北各地的各类抗日武装作了比较客观的分析以后,指出:党领导的游击队“是一切游击队伍中最先进最革命最大战斗力的队伍”,只有进一步发展这支队伍,才能动员千百万群众同日本侵略者作斗争,直到取得最后胜利。指示信着重指出:为使抗日游击运动及一切革命群众活动取得胜利,满洲党组织必须“尽可能的造成全民族的反帝统一战线,来聚集和联合一切可能的,虽然是不可靠的动摇的力量,共同的与共同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斗争”。在统一战线中要“坚持和保存自己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夺取和保证无产阶级在这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为此,指示信改变了过去建立红军、“创造北方新苏区”的“左”的口号,提出在东北要“建立选举的民众政权”和“民众革命军”的任务。指示信最后指出:党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巩固和发展是满洲群众斗争胜利的保障”。①尽管“一·二六”指示信还保留一些“左”倾观点和政策,但它所提出的建立反日武装统一战线的策略是符合当时东北的实际的,对中共满洲各级组织领导东北人民开展抗日武装斗争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中共满洲省委接到中共中央“一·二六”指示信以后、于当年 5 月在哈尔滨召开省委扩大会议。一致表示接受这个指示,并速派巡视员到各地传达贯彻。省委还于 5 月 15 日和 7 月 1 日、分别作出《关于执行反帝统一战线与争取无产阶级领导权的决议》和《关于省委五月十五日接受中央来信中几个模糊的错误问题》的补充决议,要求满洲各地党组织停止土地革命,取消已建立的苏维埃和红军游击队,“建立选举的民众政府”和“以最好的游击队为基础建立人民革命军”。①省委扩大会议以后,各地党组织和抗日游击队贯彻中央“一·二六”指示信提出的新的策略方针,积极开展反日民族统一战线。自 1933 年 9 月到 1936 年 2 月,先后建立了东北人民革命军第 1 军至第
6 军,把东北人民抗日游击战争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巩固与扩大了游击区, 动摇着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的殖民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