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丧权辱国的塘沽协定一、国民党政府屈辱求和

早在日军向长城东段各口进攻初期,蒋介石为了集中全力实现“攘外必先安内”的“剿共”计划,就开始同汪精卫密谋与日妥协。4 月 11 日,正当日军大举进犯滦东之际,蒋介石就想通过调停实现停战,拟委任在上海的前外交部长、老亲日派黄郛主持华北政务,特电邀黄到南昌晤谈。黄于 18 日复电说:考虑结果,委实不能轻决,但平津存亡,间不容发。

19 日,黄郛、张群、陈仪在上海与日本陆军助理武官根本博开始接触。与此相呼应,何应钦也在北平约请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往访英国驻华公使兰浦森,希望英、美出面调停。兰浦森以“一·二八”调停曾引起中国人“误解”为由,主张谨慎从事。后何应钦请示蒋介石、汪精卫。汪复电表示:感激各国调停上海抗战;同意谈判只限于军事,不涉及东三省等政治问题;派外交部次长刘崇杰为中国官方代表。①兰浦森把这些意见报告伦敦,又告美驻华公使詹森转报华盛顿,并与日本驻华代办中山详一会谈。4 月 26 日,刘崇杰在北平会晤英使兰浦森,指望友邦自动出来调停。兰答:各国劝阻日军行动一事,目前恐怕很难办到。②5 月 13 日,刘崇杰由北平上电蒋介石,谈及英、美和国联对日军威胁平津,均持消极态度。③尽管如此,南京政府仍不死心。5 月 21 日,刘崇杰又去拜会英使兰浦森,再次希望他出来调停。兰浦森要求中国把停战办法用书面提出来,再电伦敦向东京军部商洽,结果又落了空。

指望第三国调停不成,蒋汪便抛弃所谓“不与日本直接谈判”的誓言, 乘日军滦东撤兵之机,暗中密谋与日本直接谈判。在 4 月 19 日黄郭与日本武

官根本博初步接触的基础上,军政部次长陈仪于 4 月 27 日向根本博转达了何应钦关于中日停战谈判的意见。根本博暗示滦东撤军是中国商请停战的好机会,并提出只要中国军队解除对兴隆日军的包围,并从南天门撤至开平、玉田、顺义一线,停战就有希望。29 日,何应钦通过陈仪答复根本博:可以进行停战接洽,并同意日方提出的条件。但关东军却电告根本博说:南天门是日军战斗所得,不能作为停战条件。如果中国军队能够自动撤至密云、平谷、玉田、滦河右岸,日军可以缓和攻势。日军得寸进尺,给接洽造成了新的障碍。

此时,已在华北窥视许久的天津特务机关头目板垣征四郎和驻北平陆军助理武官永津佐比重,看清了南京政府的致命弱点,乃坚决反对停战。板垣于 4 月 30 日以抗议的口吻致电关东军司令部称:现在风传日本将与国民政府妥协,以致反中央的活动受到极大影响。5 月 2 日,永津密电关东军说:华北中国军队派别分歧,军心不稳。只要全力攻下密云,并派飞机到北平、通州一带示威,中国军队就会被迫撤退。关东军接到报告后,决定接受永津条陈,并请东京参谋部修改行动计划。东京参谋部于 5 月 6 日命令关东军在长城地区对中国军队反复进行彻底打击,造成华北当局“实质性的屈服或分

① 汪精卫致何应钦、黄绍竑电,1933 年 4 月 22 日。

② 刘崇杰致罗文于电,1933 年 4 月 25 日,国民党政府外交部档案。

③ 刘崇杰致蒋介石电,1933 年 5 月 13 日,引自蒋介石致黄郛电,1933 年 5 月 15 日。

裂”。①随即开始了关东军对中国关内新的侵略行动。

正当永津、板垣阻止停战谈判,日军准备进犯关内时,汪精卫和黄郭到南昌行营与蒋介石密商,决定 5 月 3 日设置以亲日派黄郛为委员长的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以打破谈判僵局。由于黄郛在上海与东京方面派来的人进行了秘密接洽,得知日本欢迎他出面办理华北交涉的底蕴,因而欣然受命。5 月 6 日,日武官根本博在上海晤见黄郛。以华军在“前线仍时有局部之挑战行动”为借口,向黄示意“关东军决心再次出击”。黄即电陈仪称:“前线步骤参差,致因局部而牵涉全线,引敌并进,将无止境。”瞩陈密告汪精卫“严密注意,妥为纠正”。①5 月 7 日,黄郛与根本博会晤,探询关东军的真意。5 月 11 日,何应钦、黄绍竑密电汪精卫,要求由黄郛或陈仪与日方商谈, “在双方默契之下,以整理战线为言,指定某一战线为双方同时撤退地区。” 同时密电黄郛,要求其在上海与日方接洽,“寻得和平途径”。②5 月 12 日, 黄郭再次询问根本博:如中国军队愿意:

自新开岭撤退到密云,日军是否不再追击?关东军电告根本博说:决无进至平津之意,但务盼华军能撤至日军守备区域炮程不及之地点为要。同日, 黄郛电何应钦等,报告连日在沪与日方接洽情形,推测日军必进至密云,建议“大胆下一决心,用极速度撤至密云后方约二十里炮程不及之地如牛栏山一带从事整理”,则“对外之运用较为便利”。“若能就近再与永津接洽, 更可不失时机”。③5 月 14

日,黄郛第三次面见根本博,转告何应钦同意 18 日前将部队撤至密云、平谷、玉田、蓟县、唐山一线,井要日方保证停止进逼。黄郛在上海与日达成口头妥协后,于 5 月 15 日从上海到南京,准备北上与日方正式会谈。

在黄郛北上途中,何应钦根据黄郛 12 日的建议,于 15、16 两日指派参谋本部厅长熊斌在北平连续三次与永津武官晤谈。第一次,熊斌表示中国可退至顺义,但不撤出密云;第二次,永津要中国军队撤至芦台、宝抵;第三次,熊斌让步,表示同意永津的要求,只是希望日军不要追击。永津看破中国军心不稳,立刻电告关东军迅速攻取密云等县,施加更大的压力。当黄郛抵达北平时,日军连连得手,已不满足于在上海的谈判要求,准备提出更苛刻的停战条件。

5 月 17 日,东京参谋部下达了《停战善后处理方案》,提出了“利用华北方面的战局正有利进展的状况,因势利导,使敌人不得已提议停战”的方针,规定了停战谈判的条件、地点和对手等项。①18 日,又下达了《指导华北方面停战要领》,指定关东军为签订停战协定的当事人;令永津在失东军指导下担任接洽停战的任务;并对日军追击范围和中国军队撤退线作了规定。日军为了造成有利的谈判形势,逼迫国民党政府求和,乃加紧向中国守军进攻。21 日陷香河,其前锋已到离北平东面通县只有 7 公里的地方,北平危急。是日午夜,汪精卫致电北平当局,表示“我军应付方案,政府实难遥

① 〔日〕《现代史资料 7·满洲享变》,美铃书房,1964 年东京版,第 515 页。

① 黄郛致陈仪电,1933 年 5 月 6 日。

② 何应钦、黄绍竑致汪精卫电,何应钦致黄郛电,1933 年 5 月 11 日。

③ 黄郛复张群、何应钦、黄绍竑电,1933 年 5 月 12 日。

① 〔日〕《现代史资料 7·满洲事变》,美铃书房,1985 年版,第 516 页。

制”,授权何应钦、黄绍竑、黄郭“便宜处置”。②据此,何应钦准备经良乡南逃保定。黄郛也打算随何南下。其实,当时日军也看到自己的“军事行动已经到达极限”,“较中国军队远为劣势的关东军,战斗力殆已用尽,因此, 必须乘胜于最短时间内导致停战。唯恐中国军队以反击的余裕。”③而且,作战目的已经达到。5 月 22 日,武藤根据东京的指示电告永津武官,令他接洽停战。其停战条件为:(一)中国军队从速撤至延庆、顺义、室抵、宁河、芦台线之西、之南,此后不得越线前进。(二)中国军队照线退却,日军不迫击。(三)日方如确认第一项实行后,自动撤退到长城线。并嘱咐永津不必坚持中国派军使阵前求和。

5 月 22 日晚 11 时,日本海军武官藤原喜代间约黄郛到丁香胡同藤原宿舍会谈。正面对危急局势一筹莫展的黄郛,立即携其秘书李择一前往与永津会谈。至次晨 4 时半,黄郛完全接受了日方所开列的四项条件和三步停战办法。永津提出的四项条件比武藤提出的三项条款更为苛刻,增加了“今后不准有一切之挑战行为”及阵前求和等内容。三步办法是:(一)中国派军使到密云日军司令部申请停战;(二)签订停战备忘录;(三)正式签订停战协定。这些条件和办法显然是对中国不利,特别是“申请”停战就意味着请降。但国民党政府为了停战,已顾不上这些。

23 日,何应钦、黄绍竑、张群决定按照日方要求,先派军分会参谋徐燕谋(徐祖诒)前往密云接洽停战。同时将日方条件电告蒋介石和汪精卫。汪精卫立即回电称:“弟决同负责,请坚决进行为要。”① 24 日,蒋介石回电说:“事已至此,委曲求全,原非得已,中正自当负责。唯停战而形诸文字, 总以为不妥。”②同日,南京国防会议也决定:“与对方商洽停战,以不用文字规定为原则.如万不得已,只可作为军事协定,不涉政治,其条件须经中央核准”。汪精卫将此决定电告何、黄(郛),并说明“此为中央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