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种侵略华北方案的出笼

1933 年 7 月 6 日,日本陆军省和参谋部向内阁提出《对华政策大纲》, 该大纲提出对华北问题的两点:“(一)虽然我们暂时容忍华北政权保持为南京政府的一部分,我们应当压迫它去实现塘沽协定的意义。排除对日货的抵制与抗日运动,保持并延伸这一形势的发展。(二)我们必须使华北政权压制国民党在华北的抗日活动,并使国民党逐渐减少力量,最后迫使其解体。”①1933 年 9 月 25 日,日本海军方面提出《海军对华时局处理方针》, 将中国分作华北、华中、华南三大部分而制定对策,其中作为一个独立问题明确使用了“对华北方策”的说法。所订出的三条方策,其基本精神是要使

⑤ 角田顺:《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原书房,1971 年版,第 107~109 页。

① 〔日〕《现代史资料》7,美铃书房,1985 年版,第 567—568 页。

② 〔日〕《现代史资料》7,美铃书房。1985 年版,第 511—515 页。

③ 〔日〕《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74 年版,第 335 页。

①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战犯审讯记录(IMTFE)文件三 147 页 C。

华北地区“通过履行停战协定,根绝抗日排货及其他反日运动,消除党部势力等,使华北的空气转向亲日”,并“逐渐在实际上独立于中央政权的政令之外,恢复同日满两国的依存关系”。②日本陆军也于 10 月 2 日提出《帝国国策》,其中要求在华北设立“缓冲地带”,“培养适应于分离倾向的亲日分子并促使其组织化”。③同月 25 日,经五相会议讨论确定了《对华方策》

(绝密),认为在塘沽协定之后,日本应该努力促使和助成“华北地区形势好转”,应该经常以“严肃态度认真对待”,使“放弃反日政策,根绝排日运动”。④,11 月 30 日,日本陆军省在对内阁制定的《帝国外交政策》提出的最后修正案中,主张“支持中国大陆上之分治运动,驱逐国民政府势力于华北之外。”⑤这样,日本政府和军部经过反复协商和讨论,一致提出了在华北“根绝排日”、“削弱国民党的势力”和与中央政权“分离”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