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重工业和交通建设

(一)国防经济建设的筹划

1935 年 12 月 4 日,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通过了《确定国民经济建设实施计划大纲案》。内称:“值此国际风云,益趋险恶,设战事一旦爆发,海洋交通隔绝,外货来源阻断,举凡吾人平日衣食住行之所需,将立呈极度之恐慌。届时即无强敌之侵入,我亦将因社会经济之混乱而自行溃亡也。⋯⋯ 应速具勇往果断之决心,采取最进步最有效之方式,迅速作适当之准备,调整原有生产组织,统制社会经济行动,使国民经济,得为有组织有计划之活动。”

该案确立了国民经济建设实施计划原则朋条。①并在第 3 条中规定:“国民经济之建设,应以整个民族为目标,在目前国际情况下,尤应审度各地交通地理之形势,凡基本工业之创办,重大工程之建筑,均须择国防后方之安全地带而设置之。”

1935 年 7 月,蒋介石提出:“对倭应以长江以甫与平汉路以西地区为主要线,以洛阳、襄樊、荆宜、常德为最后之线,而以川黔陕三省为中心,甘

① 蒋纬国:《抗日御侮》第 1 卷,黎明文化事业公司,台北 1979 年版,第 101~104 页。

滇为后方。②据此,1935 年资源委员会在拟定三年重工业建设计划时,提出了在湘、鄂、赣三省建立后方战略基地的设想,“拟以湖南中部如湘潭、醴陵、衡阳之间,为国防工业之中心区域,并力谋鄂南、赣西以及湖南各处重要资源之开发,以造成一个主要经济中心。”③

国民党政府确立配合国防的经济建设方针,对抗日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