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土协定

对于张北、察东事件,何应钦唯恐事态扩大,指示察省当局,要求对日方“斟酌情势办理”。6 月 13 日,日方负责交涉张北事件的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到北平,与日本使馆武官高桥但密谋。此时,日本关东军又派土肥原为全权代表来天津参与交涉,松井邀察省交涉代表民政厅长秦德纯同赴天津。6 月 16 日,日方又提出道歉、撤职和惩办第 132 师参谋长、军法处长等

4 项要求。17 日,关东军将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等召到长春仔细密谋,最后决定:以平津地区为重,将上述事件发生后的问题作为地方性问题而加以解决,要求中国将在“满洲国”境内和多伦附近的军队向张家口方面撤退,由宋哲元就各类事件向日方谢罪,处分直接责任者,中方保证将来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等。由于土肥原等人在平津大肆活动,要求罢免宋哲元,国民党政府于 6 月 19 日下令免去宋哲元察哈尔省主席职务,改由宋的副手秦德纯代理。

6 月 23 日,土肥原偕同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及驻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由天

① 天津《益世报》1935 年 5 月 5 日。

② 〔日〕《现代史资料》8,《日中战争史》1,第 74 页。

① 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 107 页。

津市长程克陪同,到达北平府右街秦德纯住所,提出宋哲元军撤退,向日方道歉并处罚责任者等 5 条苛刻要求。关东军为配合上肥原谈判,调兵 4000 余人在古北口、南天门等长城一线进行实弹演习。在此情况下,国民党政府再度妥协,于 26 日晚复电同意签署协定。27 日上午,中方代表秦德纯、察省官员陈觉生和雷寿荣与日方代表上肥原、高桥坦签署了协定,其土要内容是:

“一、从日中亲善的角度,为了将来日本方面在察哈尔省内的合法行动不受阻挠,向察哈尔当局提出以下要求:

  1. 将驻于昌平和延庆一线的延长线之东,并经独石口之北、龙门西北和张家口之北、至张北之南这一线以北的宋(哲元)部队,调至西南地区。

  2. 解散排日机构。

  3. [对日]表示遗憾,并处罚负责人。

  4. 从六月二十三日起,在两星期内完成以上各点。

  5. 制止山东移民通过察哈尔省。二、此外,作为要求事项的解释:

  1. 必须承认日满的对蒙工作,援助特务机关的活动,并且停止移民, 停止对蒙古人的压迫。

  2. 对日满经济发展和交通开发工作予以协助,例如对张家口——多伦之间,以及其他满洲国——华北之间的汽车和铁路交通,加以援助。

  3. 必须对日本人的旅行予以方便,并协助进行各种调查。

  4. 〔从日本〕招聘军事及政治顾问。

  5. 必须援助日本建立各种军事设备(如机场设备和无线电的设置等)。

  6. 中国军队撤退地区的治安,应根据停战区所使用的方法予以维持。”

这就是所谓《秦德纯土肥原协定》,又称《察哈尔协定》,日军据此实

际控制了察省北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