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宝山事件”

万宝山事件是日本帝国主义为制造侵略东北的口实,导演的一起大规模反华事件。

万宝山位于长春以北约 30 公里的长春县三区境内。这里完全是中国政府

所辖之地,既不是“满铁”附属地,也不属于 1909 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日图们江界约》①所走的特区。1931 年 4 月间,“长农稻田公司”经理、汉奸郝永德,在万宝山地区租得肖雨春等生熟荒地 400 余垧①,为期 10 年。呈县有案。“查租种稻田例须经过官府许可之程序。”但是郝永德不经县政府批准,就擅自将上述土地转租给被日本帝国主义剥夺了土地而流落到中国来的朝鲜农民李升薰、李造和等 9 人耕种,也以 10 年为期,此项契约也未交报

长春县政府批准立案。到 5 月上旬,在长春居住的朝鲜农民 40 户计 200 余人移居该处,立即从事开垦。此处地势甚洼,朝鲜农民为了引伊通河水灌溉, 便着手在中国农民的熟田里开设一条引水渠。这条水渠“宽约三丈,深在三丈以内不等,长约二十里;此壕工作强横进行,已完大半,损坏良田一百余垧;将来渠成,一值大水之年,附近良田二千余均悉将直受水害”,②因而引起当地中国农民的担心。5 月 20 日,中国农民代表 100 余人向当地政府呈诉。

① 条约规定划图们江以北的吉林省延吉、汪清、和龙、珲春四县为特区,容许朝鲜人垦殖。

① 东北土地面积的计算单位,每垧相当于 7 亩。下文的一丈为 3.3 米。 1 里为 0.5 公里。

② 中央档案馆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中华书局,1988 年版,第 76、75 页。

5 月 31 日,长春县政府派人前往劝告朝鲜农民停工,日本驻长春领事田代重德反而引来了大批非中国籍的朝鲜人加紧挖渠筑坝。日本领事馆还增派了约50 名警察,准备镇压中国民众。7 月 1 日中国农民眼看沟坝将要修成,自己

的大片熟田会被淹没,这是个关系到死活的问题,于是自发地集合起 300 多人前来填沟,结果双方发生冲突。日本警察公然开枪,后来,在日本警察“保护”下,朝鲜农民于同月 11 日修成沟坝并通水。

在这次冲突中,中国农民多人受伤、被捕,而日本警察和朝鲜农民并无伤亡。可是日本却大造舆论进行欺骗宣传,煽动仇华,因而在朝鲜国内发生了大批杀害华侨的流血惨案。仅在 7 月 3 日到 9 日的 1 个星期内,华侨就有100 多人被杀、90 多人失踪、160 多人受伤,民宅、商店被毁数百所。在日本掀起的朝鲜暴力排华风潮中,自朝鲜返回国内的受难同胞,到 7 月 10 日为

止已达 4500 人,其中返回安东(今丹东市)的难胞为 2881 人。

日本帝国主义并不以此为满足,继续扩大事态。7 月 7 日,日本政府召开了内阁会议,讨论万宝山事件和朝鲜排华问题,主张采取更强硬态度。

15 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林久治郎向吉林省主席张作相提出保留万宝山水田租约效力,所筑沟坝不得损坏,赔偿朝鲜人损失,准许朝鲜人在东北自由居住等无理要求。同日,朝鲜人在万宝山马家船开渠放水,致使民田被淹数百垧。日本军警在该地强行搭设帐棚 20 余座驻扎,附近不许中国人进入。

7 月 19 日,民政党总裁、日本政府首相若槻礼次郎,也对万宝山事件表示了蛮横的态度。他在秋田市民政党大会上说:“我国在满蒙地方,享有同国民生存关系紧密的权益,为了保卫我国之生存权,必须不借任何牺牲,毅然奋起”。①从 7 月 22 日起,中日双方开始交涉。日方竟然搬出向袁世凯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有效,来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辩解,使谈判陷于僵局。这场朝鲜移民与中国农民争水夺地的纠纷发展成为“万宝山事件”,本来就是日本为了借机扩大移民和制造武力侵占中国东北的借口,所以直到“九·一八”事变爆发,谈判毫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