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征兵制度,推行国民军训

1935 年 11 月,国民党“五大”通过了《请改良兵役制度,实行征兵案》和《应速行全国征兵制》案。

1936 年 3 月 1 日,国民党政府明令实行“兵役法”。当年底,首批征集

新兵 5 万名入营训练。

与征兵制相关的是建立师管区。

1936 年 3 月 1 日,国民党政府军政部划分全国为 60 个师管区、10 个预备师管区,每一师管区配置一个调整师为主,一个整理师为从。

② 《全国要塞现状一览表》(193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936 年,先在苏、浙、皖、赣、豫、鄂 6 省设立了 12 个师管区(各辖 4

个团管区)。1937 年春,又在湘、鄂、赣、豫、苏、闽 6 省设立 8 个师管区,

在川、黔、陕、甘、桂、滇、鲁、冀、晋、绥、宁等省设立 19 个师管区筹备处。师管区的基本任务是:现役兵之征集补充,各兵役召集教育,动员计划实施等。

在实行兵役法的同时,国民党政府对壮丁和学生推行了国民军训。

壮丁训练:1936 年,国民党政府发布《壮丁训练实施纲要》,并予实施。同时订立《县军训教育官遴选办法》,由中央统一训练各县军训教官,分配备省任用。计第一期至第四期共训练县军训教官 968 人。至 1936 年底,壮丁训练完毕者达 50 余万,正在训练者约 100 万余人。但是,国民党政府的所谓壮丁,绝大多数是强抽和抓捕来的,难以收到应有的训练效果。

学生军训:1935 年国民党政府对大、中学生全面推行集中军训制度,每期 3 个月,授以预备役军士和候补军官教育。首先实行学生军训的有苏、浙、

皖、闽、赣、鄂、鲁、晋、冀、滇等省和京、沪、青 3 市,尔后逐渐推行到

全国。到 1936 年底,全国高中及同等学校受训合格为预备役军士者有 17490 人,专科以上学校受训合格为候补军官者有 888 人。到 1937 年上半年,全国已受军训的高中学生约 224000 人,专科以上学生 64340 人。

在西安事变前,国民党整建陆空军等军事准备,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剿共”服务的。

1937 年度,国民党政府拨出普通军费和国防建设专款共 6.34 亿元。其

中空军建设费 7000 万元,陆军建设费约 1.2 亿元,海军建设费 228 万余元。这是自“九·一八”以来第一笔不用于内战而用于抗战的巨款。然而此时距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因此所能进行和完成的军事准备是极其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