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本分离内蒙的侵略政策

② 《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 年中译本,第 86~87 页。

③ 秦郁彦:《日中战争史》,原书房,1979 年,第 56~57 页。

④ 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1 年版,第 217 页。

① 〔日〕《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 303~304 页。

② 《日本历史》28,岩波书店,1981 年版,第 145 页。

③ 江口圭一:《十五年战争小史》,青木书店,1986 年版,第 101 页。

在 1931 年“九·一八”事变之后,内蒙古东部地区相继陷入日军铁蹄之下,部分蒙古族上层分子依靠日军的支持和指挥,在通辽一带大搞“复兴蒙古民族,实行自治”,以民族主义为旗帜,粉饰门面,掩遮其卖身投敌的叛国行径。日本在华北的扩张充分地利用了该地区的民族矛盾,操纵部分上层叛国分子,策动所谓的内蒙独立运动,推行对内蒙的侵略扩张。

1933 年 7 月 16 日,关东军参谋部炮制了《暂行蒙古人指导要案》,其核心是要促成西部内蒙古及外蒙古“转向亲满亲日”,提出“在西部内蒙古要排除苏中两国势力的影响,促进自治政权建立,并指导外蒙古逐渐脱离苏联的羁绊,朝亲日、满的趋向转化。”①1933 年 10 月,关东军驻承德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起草了《关于建设蒙古国的意见》。其中对于“蒙古国”的疆域,松室孝良提出两个方案,第一案包括长城外城以北的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八旗(含内务部农场)、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归化城土默特部;第二案在第一案的基础上,增加长城内城以北的察哈尔省口北道、山西省雁门道, 还提出建立“蒙古国”的准备时间为三年,以便集中和培养“人才”,甚至还对“蒙古国国家组织大纲”、“国号”、“元首”、“首都”等,都作了细致的说明。②

1934 年 1 月,日本陆军部在《对察施策》中提出,“对察哈尔省,要根据昭和八年(1933 年)7 月 16 日决定的我军既定方针进行工作”,强调“本施策的目标在于锡林郭勒盟和察东”,“将来根据形势的变迁,更使施策范围向西扩张”。③2 月,改任日本关东军驻齐齐哈尔特务机关长的松室孝良, 在《满洲国接邻地方占领地统治案》中,对所谓“蒙古自治国”的统治区域、政治机构、行政区域、治安维持方法,以及警备军的编成使用、财政经济等, 都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④

日军在绥远、察哈尔等地区的扩张,是其对华北侵略政策的构成部分, 但它的目的与手法同在平津等地域的作法有所不同,其方案纲领显示有作为独立计划的特征。日军对于内蒙中西部的插手,是在 1935 年前后大规模开展的。

1935 年 7 月 25 日关东军参谋部进一步制定《对内蒙措施要领》,该文件总结了“九·一八”事变以来日军侵略的经验,规定其今后的方针是:“为了有利于对苏作战,以及为准备作战所需要的各种平时工作,并以巩固满洲国的国防以便于加强统治为目的,关东军首先设法扩大和加强了内蒙的亲日满地区,内蒙应随着华北工作的进展,脱离中央而独立。”①同时,还就控制内蒙地区的军事、文化、交通和经济等各领域作了细致的规定。军事方面强调组建由日本军官作指导官的仆从军,文化方面要借助宗教与教育力量,进行奴化教育,交通方面要以军事为目标全面规划,“以利于关东军将来的工作”,经济上则特别强调要由伪满洲国加以指导,展开物物交换贸易,但尽

① 《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卷,《文书》第 102 页。

② 〔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 年版,第 449~462 页。

③ 〔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 年版,第 468 页。

④ 〔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 年版,第 472~485 页。

① 〔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 年版,第 492 页。

量“使之养成使用满洲国货币的习惯”。②

日军在内蒙推行的分离政策与以河北为中心的分离华北工作,其基本着眼点都是要使这些地区与南京中央政府脱钩,都要成为日本的卫星国、仆从国。对于内蒙更要求其对日军和伪满洲国具有最大限度的依附性,并要担负日军对付苏联和外蒙古的战略任务。

1936 年 1 月,关东军参谋部又对上述要领进行了修订补充,进而制订更为具体的《对蒙(西北)施策要领》,规定其方针仍是:“关东军基于帝国陆军的形势判断对策为作好对苏作战准备,应当采取必要的对外蒙古的怀柔措施以及促进其反苏分离的气氛,同时为了有助于对华工作的进展,且巩固满洲的统治和国防基础的目的,要从实质上强化德王统制下的内蒙古军政府,同时使其势力逐渐向中国西部地方扩大,随着华北工作的进展,最终要使内蒙同中央分离而独立”,同时确定,其施策的重点地区目前仍是绥远, 其后将向外蒙古及青海、新疆、西藏扩大”。③对此,陆军省为通盘考虑对华战略、兼顾其分离华北政策的实施,遂制定《对内蒙施策实施要领》,对关东军制定的计划略加调整,将绥远南部及宁夏方面划归中国驻屯军担任。该月 13 日,陆军省的《第一次华北处理要纲》曾提出“内蒙工作其范围应大致限定在长城线以北,且暂不波及东部绥远四蒙旗的地域”,①力图突出分离华北的中心地位。

② 〔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 年版,第 493~496 页。

③ 〔日〕《现代史资料》8,第 540 页。

① 〔日〕《现代史资料》8,第 35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