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伪满政权的政策

从关东军到日本政府对如何操纵和控制伪满政权早有主张。1932 年 3 月10 日,也就是伪满政权建立后的第二天,关东军司令官就与溥仪签订了一个密约,规定伪满参议府的参议和“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之官吏”都要任用日本人,而其“保荐”与“解职”均由关东军司令官决定。3 月 12 日,日本内阁作出两项决定:一为《中国问题处理方针纲要》,规定“为了贯彻帝国关于满蒙的政策,必须迅速设置统治机关”和“治安维持机关”,“尤其要让日本人成为这些机 关的领导骨干”;①二为《满蒙新国家成立后对外关系处理纲要》,规定:“为了在外交上和内政上掌握实权,最初应尽可能使之采用少数日本人作官吏或顾问,并逐步地加以充实。”②4 月 11 日,日本内阁又作出《关于帝国对满蒙新国家的具体援助和指导问题》的决议,要求伪满必须聘请有权威的日本顾问作为财经问题和一般政治问题的最高指导者。

为了实现对伪满政权的控制,关东军参谋长桥本虎之助于 1932 年 6 月拟制了一个所谓《指导满洲国纲要(草案)》,提出了一套统治的政策和办法。桥本在《纲要》中把“支持满洲国并使之发展成为适应我国国策的独立国家” 作为日本的基本指导方针。据此,侨本提出:“为实行帝国对满洲国的国策, 不特别设立文治机关,专使关东军担当其任;实施中,努力保持新国家为一独立国的体面,而在满洲国名义下通过日本人系统的官吏,特别是通过总务长官以求实现。”桥本还提出:“在关东军司令部内设置驻满政治指导机关, 由关东军司令官指导满洲国政府”;同时,“由关东军司令官兼任驻满全权大使,使领事等为其下属,掌管外交事务”;“关东军司令官仍然保留关于满洲国日系高级人事的决定权。”③ 关东军的这个方案后来被日本政府所采纳。1933 年 8 月 8 日,日本内阁正式下达了《满洲国指导方针纲要》。这个

① 〔日〕《现代史资料 7·满洲事变》,美铃书房,1972 年版,第 494 页。

② 〔日〕《现代史资料 7·满洲事变》,美铃书房,1972 年版,第 495 页。

③ 〔日〕《现代史资料 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72 年颀,第 640~641 页。

《纲要》与桥本方案所不同的只是形式上的改变,即把“适应”日本国策的“独立国家”改为“与大日本帝国有着不可分的关系的独立国家”。这个《纲要》由 14 个项目组成,明确规定了对伪满洲国的国体、军队、经济、财政等各方面的控制政策,是日本帝国主义控制伪满洲国的纲领。关于控制伪满的体制与机构,《纲要》规定:“对满洲国的指导,在现行体制下,在关东军司令官兼帝国驻满大使的内部统辖下,主要通过日籍官吏实际进行。”“为便于其统制,使之维持以总务厅长为中心的现行体制。”①这些规定从体制上确立了关东军司令官及日本官吏在伪满政权中的主宰地位。1934 年 12 月 10 日,南次郎彼任命为关东军司令官兼驻伪满大使后,提出了一个《关于对满政策的意见》,进一步从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阐述了日本关东军控制伪满政权的基本政策,并特别强调“在实际执行时要以关东军为中枢实行一元化统制”。

1936 年 9 月 18 日,关东军司令部炮制了一篇题为《满洲国的根本理念和协和会的本质》的文章,把关东军太上皇和伪满傀儡的关系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该文第三项专门论述了《天皇、军司令宫和皇帝之间的关系》。文章写道:“满洲国皇帝基于天意,即天皇之圣意而即位,因此,必须为皇道联邦的中心——天皇服务,以天皇之圣意为已心,以此作为即位的条件。” 文章把溥仪与天皇的关系规定为“宛如月亮凭借着太阳的光芒而散发光辉一样”。文章威胁说:如果博仪“不以天皇之圣意为己意时”,“则将立即丧失其地位”。文章还就日本天皇的“圣意”如何体现和执行解释说:“关东军司令官作为天皇的代理人,必须是皇帝的师傅和监护人。”②文章的这些论调,毫不掩饰他说明溥仪只有甘当奴才,对关东军司令官百依百顺,才能保住皇帝的宝座。从中不难看出日本侵略者的太上皇面貌和伪满政权的傀儡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