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经济掠夺机构——兴中公司
日本为实施经济侵略,兴办名目繁多的公司,并渗透到华北所有的工商业。在天津设立的几家大公司有“中日实业公司”、“输入联合会”、“满津贸易公司”、“兴发祥公司”(此公司后并入“兴中公司”)等。还利用旧官僚,组织“东亚经济协会”、“华北经济委员会”、“东亚通惠贸易公司”、“河北经济协会”等等,从事各种搜刮。其中,规模最大、掠夺最多的要数“兴中公司”。
兴中公司筹建子 1935 年初,8 月 2 日由日本政府批准,于该年 12 月 20 日在大连正式召开了成立大会。兴中公司是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直接产物, 是日本实施经济侵略大肆掠夺华北资源的重要机关。兴中公司成立时,名义资本为 1000 万日元,由“满铁”承担 70%,其余招中日商股。其总公司设大连,分设子公司于天津、上海、东京。其营业目的,名义上规定为中、日、“满”之间相互贸易及关于中、“满”小企业的投资及斡旋介绍等业务,实际上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入,经济掠夺不择手段。如兴中公司收买了天津市新公司,于 1936 年 8 月 20 日创立“中日合办天津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海河建成 3 万千瓦的大型发电站,垄断了天津地区的电力供应。1936 年以后兴中公司又合并了山海关、秦皇岛、昌黎、滦县、唐山、芦台、通县等 7 家电灯公司,创设了冀东电业股份公司。随后还收买了北平电力公司、北平华商电灯公司的股票②。其成立后的 10 个月,资本额便由 1000 万日元猛增至 1 亿日元。③该公司一方面是满铁的子公司,它在华北的活动,是满铁势力在华北的扩大。但兴中公司在财务上接受日本大藏省的监督,其章程、董事人权以及对华通商政策需经日本外务省指导。这又充分说明,兴中公司是一个日本的国策公司,它推行日本的经济侵略政策,是日本在华北的经济代行机构。兴中公司以这种满铁子公司与国家国策公司的一身二任的形式,不但联结了日本的军部与财阀,而且勾通了日本作为宗主国与海外殖民地的联系。通过兴中公司这条巨大的吸血管,吮吸华北的富源,从经济上全面地推行其侵略华北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