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区划的划分原则
行政区划是以行政管理为目的而对国家政区进行更细的划分。为达到行政上的有效和方便管理,必须考虑各有关因素。一般说来,其划分所依据的原则有政治的、经济的、民族的、历史的、自然的和军事的。
- **政治原则:**行政区划的第一个原则就是政治的,其内容主要是地和人。行政管理是管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地和人。地是指地域的大小、数量, 人是人口的数量、空间的分布等。
关于地域的大小和数量,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在“中心地学说”中, 对行政管理中的优化地域情况作了理论分析。为了执行行政管理职能,要把国家或各行政区进行更细致地划分。每个不同等级的行政区都有实行其管理职能的行政中心,即在那里设立管理机构以实现其管理职能。克氏认为最便于行政管理的中心地体系应当是由各基层单位距上级行政单位中心距离相等及各基层单位的面积又相等的一级级行政区组成。这样,各级行政区都由位于等边六边形中心点的行政管理中心,基层行政中心接近六边形的各角,最小行政管理单位为 7 的基层单位组成。其层次自上而下以 7 的倍数递增,如只有一级,则其基层单位为 7,如为两级,则其基层单位为 49,以此往下类
推。
上述行政区划单位数是理想情况,客观实际则要复杂得多。因为按地来说,划分的单位面积越大,对本单位来说,则越难于管理;如划的过小,则划分出的单位的数量就较多,这对上级来说,要管的下级单位过多,则效益不高。另外,划分的单位面积大小,数量多少,又与上一级的单位总面积有关。但是,在考虑行政单位的划分时,不但多把地与人结合起来,有时往往把人的重要性看得重于地。
在一级行政区的划分上,大多把人与地两要素综合起来考虑。就我国情况来说,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台湾资料缺外),共有 31 个,其中省与自
治区为 28 个。按其平均来说,每个省与自治区是 3.55×105km2,人口 4 315 万人。可是实际情况差异很大,全国人口最少的一级行政单位是西藏自治区, 仅有 240 万人(1996 年),面积最大的是新疆,为 160 多万平方千米;而面
积最小为海南省,有 34000 多平方千米,人口最多的省是四川,有 8 323 万
人。可是,在一级行政单位中,面积上,新疆是海南的 47 倍;在人口上,四
川是西藏的 34.7 倍多。从这里亦可以看出,面积大的人口少,而面积小的人口多。另外,人口多、面积小的是在沿海地区,而面积大、人口少的多在边疆地区。海南省的情况特殊,其面积不大,人口亦不多,因其是由作为经济特区提到省级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