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土

(一)领土的范围

任何国家必须有一定的领土,离开领土,国家就不复存在。国家的领土是由各种不同的部分组成,它包括疆界以内的陆地、水域和水域的底土以及陆地和水域的上空,即领陆、领水和领空。

领陆,国家领土首先是由其疆界以内的陆地组成,这就是领陆。领陆是国家领土最基本的组成部分,领水和领空都附着于领陆。

领水,是指位于陆地疆界以内(内水)或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水域(领海)。内水包括国家境内的河流、湖泊、运河、内海和历史性海湾的水域。领海是指沿着国家的海岸、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一定宽度的海域。虽然关于海域的宽度目前尚有争论,但大多数国家都同意领海宽度为12n mile。

领空,领空包括国家的陆地和领水之上的全部上空。关于领空的高度迄今为止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国际法既规定各国对其大气空间拥有主权, 又宣布宇宙空间对于各国研究和利用都是开放的。因此,领空的高度由大气空间和宇宙空间的分界线来决定。随着航空技术的发展,国家的领空愈来愈显得重要。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领土的范围也就是国家主权实施的范围。关于领土范围的争论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实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