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都的功能

首都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它的首要功能是行政管理职能。一般来说, 首都是一国政治管辖权集中的地方,是中央政府或中央行政机构的所在地, 是国家行政系统的中心。首都通常是国会(在我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在地)所在地、国家首脑人物居住地、政府各部门以及外国使馆所在地。首都通常是国家行政决策的中心,对整个国家的版图进行行政上的管理。国家的首都通常是一个,但也有例外,如荷兰皇家首都在阿姆斯特丹,而中央政府在海牙;在南非,比勒陀利亚是行政首都,而立法机关设在开普敦,司法机构在布隆方丹。

首都的经济职能虽然不像其行政职能那样明显,但在某些国家仍然显得特别重要。如西非沿海 12 国,其首都首先是国际贸易中心,而不是行政管理和文化中心。这些国家首都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都位于大西洋沿岸,优越的地理位置使这些首都成为国际贸易(主要是海上贸易)中心。首都的经济职能在古代乃至近代都比较明显,如伦敦就是由于其经济繁荣才成为首都的。但在当代,许多国家为了便于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 往往把经济中心和首都分开。现在世界上已有 19 个国家的首都不是首位城市,如中国的首都是北京,上海是首位城市;美国的首都是华盛顿,而纽约是首位城市;澳大利亚的首都是堪培拉,而悉尼是首位城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