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地与江南的户籍整理
蒙古建国后不久,随即对金朝发动进攻,迄至灭金,历时二十余年。在战争过程中,蒙古军队的屠杀极为严重,蒙古的诸王大臣及将校还大量掳掠
① 《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 34。
② 《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 34。
③ 《元朝秘史》第 203 节。
人口为奴。幸免于杀掠的中原之民,又多被迫逃亡,“其民颠沛奔走无底止, 四民无所占籍”④。乘乱而起的地主武装借机采取各种方法收罗和控制人口。这种情况不利于蒙古统治者在中原地区确立稳定的封建统治。因此,1235 年,元太宗窝阔台在中原地区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户籍清理。这一年岁在乙未,史称“乙未籍户”或“乙未料民”。在乙未籍户以前,1233 年,金朝灭亡前夕,元太宗窝阔台已开始进行户口检括,“以阿同葛充宣差勘事官, 括中州户,得户七十三万余”(《元史·太宗纪》)。这次括户似乎没有建立起系统的户籍,只是乙未年大规模籍户的先声。1234 年,金朝灭亡,窝阔台再次下令括户,任命失吉忽秃忽为“中州断事官”,主持对中原户籍的全面清理,至次年完成。这次括户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1)全面进行户口登记,让流民就地著籍,“敢隐实者诛,籍其家”(《元史·董文炳传》)。
(2)将社会职能不同、承担不同义务的人户,在户籍上区别开来,分别立籍,划分了民、站、打捕鹰坊、屯田、僧、道等户计。(3)对驱口进行分检。窝阔台发布圣旨规定:“不论回回、女真、汉儿人等,如是军前掳到人口,在家住坐做驱口,因而在外住坐,于随处附籍,便系皇帝民户,应当随处差发。主人见更不得识认。如是主人识认者,断按打奚罪戾。”①经过分检,一部分驱口被收为国家编户。这次编户,建立了较全面的户籍簿册,初步划分了诸色户计,标志着蒙古时期汉族地区户籍制度的建立。乙未籍户后,由于“政烦赋重”②,人户大量逃亡,到元太宗十年(1238)就出现“逃亡者十四五”③的局面。针对这种情况,1252 年,岁在壬子,蒙哥汗“复下诏籍汉地民户”①,在中原地区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户籍整理。这次籍户, 重新进行了全面的户籍登记,建立了“壬子籍册”②,一方面将漏籍、析居、放良等户尽量登记入籍,另一方面某些地方也将逃亡户据实削除。经过这次籍户,诸色户计的划分已臻于完备,在乙未籍户后出现的军户、儒户等重要户计,都各自另立了户籍。
除壬子年大规模的户籍整理外,元宪宗时期还进行过一些地区性的户口调查工作。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户籍的整理工作仍在不断进行。中统二年(1261) 六月“括漏籍老幼等户,协济编户赋税”(《元史·世祖纪一》)。中统三年(1262)五月“诏核实逃户、输纳丝银租户,口实者赏之,隐者罪之”(《元史·世祖纪二》)。至元七年(1270)五月,元政府再次“括天下户”(《元
④ 虞集:《赵思恭神道碑》,《道园学古录》卷四二。
① 《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② 王恽《史天泽家传》,《秋涧集》卷四八。
③ 宋子贞:《耶律楚材神道碑》,《元文类》卷五七。
① 《经世大典序录·版籍》,《元文类》卷四○。
② 《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史·世祖纪四》),对中原户籍开始了第三次全面整理。这次籍户,除重新抄数户计外,主要目的在于厘定诸色户计的户籍。至元八年(1271)三月, 蒙元政府颁行《户口条画》,对诸色人户的户籍判定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 供各级地方政府在编定户籍时参照执行。经过这次大规模的籍户,户口的抄数至元七年便已完成,而户籍的重新制定则完成于次年,元代军籍中有所谓“至元八年之籍”(《元史·兵志》),当便是通过这次籍户而编制的。
蒙元时期最后一次大规模的户籍整理是至元二十六年到二十七年(1289
—1290)在原南宋统治地区进行的。元军平宋之初,令各地按原来的户籍申报了户口数,但这与实际情况颇有出入①。此后,元政府在南方地区也作过一些户口统计,如至元十八年(1281)“括江南户口税课”(《元史·世祖纪八》)。到了至元二十六年二月,元世祖“诏籍江南户口,凡北方诸色人寓居者亦就籍之”(《元史·世祖纪十二》)。同年闰十月,再次“诏籍江南及四川户口”(《元史·世祖纪十二》)。这次籍户主要进行了两项工作。一是阅实户口,普遍进行丁口和财产登记,“虽舟人、田客、侨游不遗”②, 并造出户籍簿册。一是依中原之例,区分诸色户计,分别立籍③。上述几次大规模的户籍整理,形成了蒙元时期汉族地区的户籍体系。但是,元代缺乏定期检核户籍的制度,至元二十七年后再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户籍登记,故而元代户籍情况十分混乱。元朝前期已有人指出:“我朝之于军民,一籍之后, 近则五、七年,远者三、四十年,略不再籍。孰富强,孰贫弱,孰丁口增加, 孰丁口消亡,皆不能知”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