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地统治机构的建立
1217 年成吉思汗命太师国王木华黎统蒙、汉诸军征金,并统辖所占领的各地区,称“都行省承制行事”,于是在汉地建立了军政府的统治。燕京行省都元帅石抹咸得不(石抹明安子)、北京都元帅吾也而、宣德元帅太傅耶律秃花、西京留守刘伯林、平滦(兴平)行省都元帅塔本等各路长官都归其统辖。随着占领区的扩大,又陆续任命了许多地方军民长官,大者辖城邑至数十,小者或仅一城、数村之地,大抵都沿用金朝的政区和职名,授以行省, 元帅、节度使、招抚使、总管等等官职,领某府、某州、某县事,自治其所领兵民。同时,在一些地区设置了达鲁花赤。窝阔台即位后,出于攻金战争的需要,立汉军三万户——刘黑马(刘伯林子)、萧札剌、史天泽,使分统诸路军;其他势力较大的地方武装头目,也由大汗授为千户。其后又增立严实、张柔、张荣等为万户,诸万户下属将校亦给以千户、百户职名。各地军民长官在向蒙古统治者履行纳质、从征和贡献义务的条件下,即可自治其
① 《元史·食货志》原作“每丁岁科粟一石,驱丁五升”,当误。参见陈高华《元代税粮制度初探》。
① 《黑鞑事略》徐霆笺;《元朝名臣事略》卷四《平章鲁国文贞公》。
境,兼领兵、民、钱谷,并世袭其职,专制一方,当时称他们为“世侯”。耶律楚材在建立十路课税所后,又奏请将兵、民、财之权分开,使不相统摄, 以限制世侯的权力,但实际上不能实行。
1231 年,窝阔台南征途中驻西京,耶律楚材奏上诸路课税所征收的钱谷,大有成效。为加重其权,遂仿中原官制“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合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授予中书省印,并下令各路事务需先报告中书省。但这时的中书省其实只是大汗怯薛中主行文书的必阇赤机构的汉名,耶律楚材只是汗廷中负责行于汉地文书的必阇赤长,虽然奉命主管汉地财赋,却并没有建立起独立于军政府的汉地最高统治机构。
1234 年,失吉忽秃忽受命担任中州断事官,“主治汉民”,(《圣武亲征录》)。蒙古国以断事官(札鲁忽赤)治政、刑,为政府长官。忽秃忽即是以大汗政府长官身份分治中原汉地,以燕京为其治所,当时汉人称之为燕京行尚书省(或称燕京行台)。按照蒙古制度,所征服的定居地区,作为“黄金家族”的共有财产,由大汗政府设官统治,各支宗王也派代表同任断事官, “参决尚书省事”①,但以大汗所命者为长。自此,以忽秃忽为头的“燕京行尚书省”作为蒙古统治汉地的最高政府机构,统辖中原各地,户口、赋税、刑法诸事皆属之。中州断事官(燕京行尚书省)设置以后,即实行“画境之制”,对地方行政区进行调整。原来,汉地世侯各凭实力占据地盘,大者如东平行台严实,“所统有全魏,有十分齐之三,鲁之九”②,小者则一府、一州之地或有二侯;各世侯辖境往往犬牙交错,行政区划极其纷乱。经过调整,割出一些大诸侯如严实、张柔、史天泽等的部分辖地,同时也将一些邻近州县拔属他们,又归并了一些畸零州县,基本上恢复了旧有的路、府建置。划境的结果,增置了许多路、府,至窝阔台末年,燕京行尚书省所统有二十余路。另一项主要措施是,1236 年,各路、府、州、县遍置达鲁花赤,位在地方长官之上。通过上述三项措施,蒙古统治者向着实现对中原汉地的直接统治跨进了一大步。各地世侯的权力并没有削除(这要到忽必烈罢世侯、行迁转后才实现),但已受到限制,他们的行省、都元帅、节度使等五花八门的职名先后罢去,改为路、府总管及州、县“军民长官”、“次官”的统一官称。
失吉忽秃忽主管中原汉地大约到 1239 年。1241 年,窝阔台改命牙老瓦赤主汉民公事,为中州断事官(燕京行省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