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队蒙古军

蒙古国时期的军队,主要分成蒙古军和汉军两大类。

蒙古军以草原各部的蒙古人为主体,“其法,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料为军”,按十进制编组成十户、百户、千户,“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②。千户是基本军事单位。十五岁以下的儿童, 被编组成“渐丁军”,蒙古语称为“怯困都”军,作为蒙古军的后备力量。在战争中陆续被蒙古统治者招降和掳掠来的哈剌鲁、钦察、唐兀、阿速、康里、畏兀儿、回回、阿儿浑等族人中的丁壮,亦有不少“隶蒙古军籍”(《元史·也蒲甘卜传》),被编入蒙古军之中。

蒙古军平时分布在草原上驻牧,战时临时招集。随着战争的发展,统治者需要一支蒙古军队长期留守被征服地区,于是从蒙古各部中“签发”了部分士兵,组成专门用于镇戍的探马赤军。探马赤军官兵被派出去镇戍后,仍与蒙古本部保持密切联系,所以从体制上来说依然属于蒙古军系统。

为有效地控制刚刚统一起来的蒙古各部和确保蒙古汗廷的安全,成吉思汗从蒙古各部中征调了一万名精锐士兵,作为大汗的常备护卫军,称为“怯薛”。怯薛由宿卫千户、箭筒士千户和散班八千户组成,负责护卫大汗,并操持汗廷的日常事务。怯薛分为四班,每班由功臣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或其后人充任怯薛长,率领“怯薛歹”(护卫士)宿卫汗廷,三日一换,称为“四怯薛番直宿卫”。在战争中,怯薛则是全军的中坚力量,被称之为“也客豁勒”(大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