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统治机构与革除弊政
在清除贵由朝异已诸臣的同时,蒙哥对中央和地方统治机构进行了整顿。以原藩邸断事官长忙哥撒儿为全国大断事官(汉人称之为右丞相),以孛鲁合为大必阇赤(汉人称之为左丞相),“掌宣发号令、朝觐贡献及内外闻奏诸事”,置分掌中原汉地和西域等地区事务的必阇赤为之副,凡赋税征收、官职授予等事悉归之,下属有汉文、波斯文、畏兀儿文、藏文、唐兀文等各种文字的书记,并设置了掌管和林官阙、帑藏、斡脱、祭祀、医巫、卜筮、驿传等各部门的官员。①
蒙古本土以外诸地,仍划分为三大区域设置行政机构,以牙老瓦赤、布智儿、斡鲁不等任“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管理中原汉地,以讷怀、塔剌海、麻速忽等任“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事”,管理畏兀儿地至河中地区; 以阿儿浑为“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事”,管理阿姆河以西波斯诸州。他们的蒙古职名实为各大区之“也可扎鲁忽赤”(yeke jarquchi)即大断事官, 并置必阇赤官职多员为其副,下属也有许多佐吏,与大汗朝廷的组织相仿。
针对窝阔台末年以来法度不一、政治败坏的情况,蒙哥采取了一些措施,企图革除弊政。凡前朝及诸王滥发之牌印、诏旨、宣命,一律收回;今后诸王未经请示朝廷,不得颁发涉及各地方事务的令旨,不得擅招民户;对诸王、使臣驰驿,限定马匹数目,不许沿途夺要民马和索取超过规定的供应; 商人不得骑用驿马;重新登记各地区户口和规定赋税,诸官员不得额外多征。然而,由于所任用的官吏们多是原来的贪赃之徒,新政未见成效,甚至“旧弊未去,新弊复生,其为烦扰,又益剧甚”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