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晋邸继统与两都之战晋邸继统

自从忽必烈建国以后,元朝虽然一直没有放弃“王政”(即宗王出镇制) 与“省政”(即行中书省制)并用的制度,但是由于国家行政职能现在主要是通过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来实现的,蒙古诸王对日常行政事务的干预,毕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不过当大汗去世,需要选举和拥戴新汗的时候,他们仍然拥有不可忽视的传统权力,特别是在先帝没有按汉制册立皇太子时,就更是如此。仁宗和英宗父子在位十余年,与接近权力中心的蒙古诸王中大部分人的关系都已相当疏远。当铁失与他们秘密串联的时候,他们似乎都同意在英宗之后拥戴真金长子甘麻剌的次子、镇守漠北四大斡耳朵的嗣王也孙铁木儿作为新君。至治四年六七月间,铁失决计以孤注一掷的刺杀行动来中止英宗对他的追究和诛罚,遂遣急使至土剌河行营,将谋逆计划密告晋王和他的亲信倒剌沙,并相约“事成,推大王为皇帝”。也孙铁木儿立即囚禁来使, 遣人往上都告变;未至,南坡之变发生。不久,诸王按梯不花、前太师月赤察儿(曾佐甘麻剌镇边)之子淇阳王也先帖木儿奉皇帝玺绶至漠北。九月, 也孙铁木儿在“其余争立的哥哥兄弟也无有”的情形下,于克鲁伦河畔即大汗位,后人多以泰定帝称之。帝位异常顺利地从真金次子答剌麻八剌系转到他的长子甘剌麻系,既是因为晋邸具有“宗盟之长”的地位并且重兵在握, 而且也因为倾向于蒙古本位文化的“迤南诸王大臣”,对于仁宗和英宗以牺牲他们的既得利益来推行汉法的政策深为不满。除此以外,也孙铁木儿个人历武、仁、英三朝,“不谋异心,不图位次,依本分与国家出气力行来”(《元史·泰定帝一》),所以在蒙古贵族中的口碑应当也比较好。

也孙铁木儿对南坡之变的直接参与者,采取了相当策略的作法。与即位诏一同公布的大赦宣布,十恶中除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不赦外,其余如谋反、大逆、奴婢杀主等罪概赦不问①。被赦的罪行中包括儒家最为不容的谋反、大逆,和最为蒙古人所见恶的奴婢杀主。这些罪名历来与杀祖父母、父母等一样,“自世祖皇帝时分,不拣那个赦里不曾放来”② 。泰定帝的诏赦别出心裁,显然意在宽慰铁失等人。因为当时乘舆尚在数千里外,“各贼雄据两都,或握兵权,或操省印,或在宪台,布满要地,号令百姓”,因此“故以宽恩而释其疑,使恶逆之徒,有以自安,不至狂肆”① 。最初发表的

① 许有壬:《正始十事》,《至正集》卷七七。

② 《元典章》卷三《圣政·霈恩宥》引至大四年三月十七日中书省奏议。该年正 月初五,元廷因武宗不豫实行大赦,曾宣布连十恶罪一起赦宥。仁宗即位之 后,中书省以上引奏文入闻,遂下制收回成命,重新宣布十恶不在赦免之列。

① 许有壬:《正始十事》,《至正集》卷七七。

中枢官员中,即包括谋害英宗的主犯也先铁木儿(任中书右丞相)、铁失(知枢密院事)等。十月,在行帐诛也先铁木儿、铁失弟锁南、英宗宿卫士秃满等,以原左丞相、晋邸旧臣旭迈杰为右丞相,并遣他先行南下主持政务。这时候,铁失还在大都以执国命的重臣自居,与泰定帝派来的使节一起,以新帝即位告祭太庙。据云,在仪式进行过程中,“阴风北来,殿上灯烛皆灭, 良久方息。盖摄祭官铁失、也先帖木儿、赤斤帖木儿等,皆弑君之元恶也”

②。旭迈杰等到达大都后,又按泰定帝已颁旨诛杀铁失、赤斤铁木儿等人,

并戮其子孙,籍其家产。十一月中,泰定帝由北边抵达大都。这时逆臣中的首恶差不多已都诛杀。对其他案犯,大概原来都有从宽之意。比如铁木迭儿次子锁南,因“亲与谋逆”断杖决。但是制命甫下,“物议喧腾”,最后也被定为死罪,同时处死的还不止他一人③。不过这次事件牵涉到的人太多, 泰定帝抱定的宗旨是“逆党胁从者众,何可尽诛”(《元史·张珪传》)。尤其是对于与谋的诸王,最后都以流远处置,一个没有杀。

也孙铁木儿是在元朝最高统治集团刚经历了一次大变故之后的困难形势下君临天下的。仁、英两朝汉法的再推行,打破了世祖制定的汉法、蒙古和回回法兼而用之的平衡格局,由此引起各种政治势力的不满。泰定年间又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年代。西北连年雨雹、地震,其影响达于荆湖北部地区,东南从浙东到苏北沿岸不断发生海溢,华北则时而雨雹山崩,时而旱蝗。也孙铁木儿先立年号曰泰定,末年改元致和,表明他的政策重心是要用惟和来求稳定。

为了弥平内部疮痍,在即位之初,他就将英宗朝被流徙远地及遣还原籍的“诸王官属”二十四人调回京师,前朝被冤杀和流远的御史台官,亦多被昭雪,存者召还录用,已死者追加赠封。被远徙的诸王,也都获赦还部。宗王图帖睦尔(即日后的文宗)、阿木哥分别从海南和大同召还京师;同时, 他又将自己的外侄女八不沙送往西北作和世■(即日后的明宗)之妃。辽王脱脱在英宗末年矫旨擅杀宗亲不花即里等百余人;台丞奏请治罪,但最终被泰定帝宽宥,受厚赐后放还辽东。这个时期,出镇内地的宗王也比前朝增加, 如以买奴为宣静王镇益都,以宽彻不花为威顺王镇湖广,以阔阔不花为靖安王镇陕西等。按时人理解,“王皇子视封建,置行中书省、廉访司视中国”

①,宗王出镇被视为一种分封建藩的制度形式,在内地扩大这种制度,实际

上是以损害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为代价而增加诸王的权益。

在财政方面,泰定帝仍用世祖成法,用回回人理财。尽管汉族儒臣对“时相多西域人”颇为反感② ,但是他们毕竟在灾变连年的情况下大体维持了经

②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贼臣摄祭》。按也先铁木儿已在漠北被泰定帝处决, 未与大都告庙事。

③ 《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纪》一;许有壬:《纠锁南状》,《至正集》卷七六。

① 刘岳申:《云南中庆路儒学新制礼器记》,《申斋集》卷六。

② 苏天爵:《孛术鲁翀神道碑》,《滋溪文稿》卷八。

济的稳定。这时继续采用南粮北运的办法来平抑京畿物价,稳定民间市场。泰定三年海运粮总数达三百三十七万石,实到三百三十五万石,是为元代抵京海运粮的最高纪录①。

自延祐三年以往,元政府一直通过压低钞币发行额来抽紧银根,控制物价上涨。延祐六年、七年,大概是因为政府财政状况恶化,突然增加钞币发行额来弥补收支亏负,结果引起又一次通货膨胀。这次涨风一直延续到英宗末年。泰定朝继续实行显著减少印钞数的措施,结果物价逐渐跌落到延祐六、七年以前的水平,有些物品甚至还低于腾贵前的价格水平。为增加政府收入,这时还实行入粟拜官的制度。盐引的官定价格,仁宗初年涨到一百五十两钞一引,泰定二年居然又下跌到钞一百二十五两,到四年后的天历年间才恢复旧价。旧史家评定泰定年间是“天下无事”的“治平”时期,从经济方面来说是很允当的。

在竭力平息蒙古、色目人怨情的同时,泰定帝实际上也敏锐地意识到, 儒臣和一般汉族民众的感情态度,对于增加或削弱王朝政府的合法性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力。汉人儒臣对元英宗及其丞相拜住的追思和仰慕,乃是当时一种很普遍的情绪。张养浩这样描写他回忆起英宗“御容”时的心情:“封章曾拜殿廷间,凛凛丰仪肃九关。回首桥山泪成血,逢君不忍问龙颜。”② 泰定帝作为一个具有更多的蒙古文化个人背景的君主,要在这样的气氛当中取得朝中汉人的拥护,是很不容易的。尽管他不太听得进汉人儒臣的各种建言,但在表面上对他们仍相当尊重。张珪有病,诏常见免拜跪,并赐小车, 得乘至殿门下。英宗留下的旧臣王约等人,泰定间仍以“三老”受到尊礼, 奉诏商议中书省事。自世祖以来,太庙岁仅一祀;英宗复古制,一岁四祭。时太常院臣请裁择,泰定帝说:“祭祀盛事也。朕何敢简其礼,命仍四祭。” 不过庙祀仪式十分繁琐复杂,尤其是夏、秋两祭,英宗时尚沿用原先为孟冬卜日大祭而设计制作的法服,“被服夹衣,外降拜跪,往往暑气蒸郁,流汗沾濡”。泰定帝不肯学元英宗亲祀,宣称“朕遵世祖旧制,其命大臣摄之”

①。科举取士这时也遭到主政大臣的反对,“惴惴几坠”,但泰定帝终于还

是保留了被汉人看重为“国家文治,正在于此”的这项制度② 。由名儒向皇帝进讲帝王之道的作法,则在泰定元年发展成正式的经筵制度,“始以省、

① 天历二年运粮 352 万石,惟至者仅 334 万石,不及本年度到京粮数。

② 张养浩:《赠李秘监至治间画御容》,《归田类稿》卷二○。

① 《元史》卷二九、三○《泰定帝纪》一、二。柳贯:《请添造单罗法服状》,《柳待 制集》卷七。按柳贯所记为摄礼仪的状况。天子新祀,当亦如此。

② 据许有壬:《送冯照磨序》,此事发生在泰定帝即位当年。《元史》卷一七二 《曹元用传》提到宰执有停科举庙享、只存冬祭之仪,系于泰定二年记事后。 但这段文字似乎也可理解为是对泰定二年前有关史事的追述。

台、翰林通儒之臣知经筵事,而设其属焉”③。以吴澄、邓文原、虞集、王结等名士担任进讲官,执经以从。

然而,虚崇儒臣的措施,即便是表面文章,也仍然是很有限的。“当国得君”的大臣,多是与汉文化隔膜颇深的蒙古、色目人,“日趋禁中,固宠苟安,兼旬不至中堂”。泰定间省台冲突又一次趋于尖锐。中书参政杨廷玉以赃墨败,御史台奉旨收捕之。左丞相倒剌沙诬以“罔上”,欲置台臣于重辟,以泄私憾。张起岩三上奏章抗辩,“事乃得释,犹皆坐罢免还乡里”。中书省甚至以“星悖地震”奏准大赦,宣布要重新擢用“自英庙至今为宪台夺官者”④。这个时期的省台冲突,依然曲折地反映着蒙古回回势力与汉法派之间的斗争。与他们在仁宗和英宗时期高涨的情绪相比,汉人儒臣在泰定一朝始终怀有难以言状的受挫感,大多数人的政治态度都相当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