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军事组织

① 胡祗遹:《效忠堂记》,《紫山大全集》卷十一。

① 余阙:《送归彦温赴河西廉使序》,《青阳集》卷四。

在地方镇戍军队中,还包括“乡兵”一类的军事组织,主要由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人组成。辽东有高丽军和女直军,由依附元廷的高丽人和金朝灭亡后留在辽东的女直遗民编成。云南有寸白军,又称爨僰军,由云南土著民族爨人和白人组成。湖广有土军、黎兵、洞兵、徭兵等,由今黎族、壮族、瑶族等民族的先民组成。福建有畲军,由畲民组成。吐蕃地区的藏人,编成吐蕃军。这些军队,或由所在地区的万户府、元帅府兼管,或设立专门的万户府、千户所等,隶于宣慰司都元帅府之下。

元代军队的部署,凸显出忽必烈等人的谋虑,表现了内外相维、层层控扼的特征。大都、上都和“腹里”地区,驻扎中央宿卫军队,作为军事控制的核心。北面草原上的蒙古军和驻守在黄河南北、陕川要地的探马赤军,合成一圈藩护中央的防线。在江南地区及沿边地区戍守的汉军及“乡兵”等, 则形成一道更大的防线。一旦发生战争,不但当地军队参战,邻省军队和探马赤军等都可迅速调来;如需要的话,侍卫亲军亦可出征。探马赤军监视各行省的汉军等,又有侍卫亲军作为后盾,形成一套较严密的镇戍体系。

蒙古建国初期,没有兵种的区别,军队全为骑兵。招降到汉军之后,有了步兵,不久又将制造和使用攻城炮具的工匠、军人集中起来,称为炮军或炮手军;各军中擅长水战的人也被编组在一起,组成水军或水手军。入元之后,炮军和水军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水军的训练和扩编被纳入军队发展计划之内,并在灭宋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除了在一些万户府中配备炮军和水军外,元廷还设立了炮水手元帅府、炮手军匠万户府、水军万户府、水军元帅府等专门机构。这些机构和军队,大多属于地方镇戍军队系统。调入都城的炮手工匠等,则大多隶属于军器监(后改武备寺)。

上述各种军队,都是元代的正式军队。此外,还有一种“应募而集”, “不给粮饷,不入帐籍,俾为游兵,助声势,掳掠以为利”的军队,蒙古人称为“答剌罕军”,汉人称之为“乾讨虏军”,实际上是一种“无籍军”①。其成员多为“无赖侥幸之徒”,拢民尤甚②,朝廷曾多次下令收编与禁罢这种军队,但到元朝末年还可见到它的踪迹。

元代军队的总数,在文献资料中没有留下明确的记载,这与蒙古统治者“以兵籍系军机重务,汉人不阅其数,虽枢密近臣职专军旅者,惟长官一、二人知之”的制度有关,“故有国百年,而内外兵数之多寡,人莫有知之者”

(《元史·兵志一》)。

① 魏初:《奏议》,“至元九年二月十九日”,《青崖集》卷四;《元史》卷七《世祖纪》四;《经世大典序录·军制》。

② 姚燧:《平章政事忙兀公神道碑》,《元文类》卷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