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中叶以前的元史著述
《元史类编》
康熙间,邵远平著成《元史类编》42 卷(1699 年进呈)。邵远平,康熙三年进士,官至翰林侍讲学士、詹事府少詹事,曾参与纂修《一统志》。其高祖邵经邦于明嘉靖间著有《宏简录》一书,本意欲续郑樵《通志》,而仅编成唐、宋、辽、金诸朝纪、传,远平继高祖之业续编了元代纪、传,故又称《续宏简录》。其书以《元史》为基础改编,自谓曾兼采《元文类》、
《经世大典》、《元典章》及元人文集以补其缺遗。卷一至十为本纪,卷十一至四二为列传,无表、志,凡天文、地理、律历制度和诏令按年编入诸帝本纪,故本纪特详;列传仿王光鲁《元史备忘录》之例分类,并增补了十余人,其中有赵天麟、郑介夫传,分别收录了二人所上《太平策》的主要内容; 正文之下酌加注语考订异同。不过,邵氏并没有全面搜罗史料,当时能见到的资料而他没有见到的还有很多,其著书目的也仅在于续“祖录”,而不是重修一部元史。此外,清初学者孙承泽编有一部《元朝典故编年考》(10 卷), 将元代重要史事分年编次,除《元史》外,还采取文集、说部资料作了补充, 其第九卷收录了 12 卷本《秘史》的末两卷(续集)总译,指出这是蒙古人所编记,可“补正史之所不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