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师应运用“暗示”的方法进行教学

西方心理学界的解释,“暗示”是一种精神渗透,也就是施予者——主体,通过一系列的言行举止等活动对接受者——客体进行诱导、影响,从而改变自己的价值导向或填补价值观的空白。在这种“暗示”过程中,主体的目的是明确的,而客体则处于一种朦胧状态,客体将在对影响活动进行选择和自己原有的观念进行对比的基础上作潜意识的接受或摒弃,而“暗示”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影响、诱导活动的强度和时间量的充足。若对某人施予高强度和长时间的暗示,则此人一定会受到这种影响的渗透。上面我谈的“暗示” 活动的客体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如果我们将这种活动的客体限定在初中阶段的学生,就会发现他们的思想还处于一种极不成熟的阶段,可塑性极强, 这为我们的“暗示”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那么,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应从哪些方面展开“暗示”活动呢?首先,应在思想领域内对学生施加影响,“暗示”他应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这实质上也是中学语文德育性质的又一体现。当然这种影响不但体现在教师的语言上,而且还应体现在教师的具体行为上,也许“德高人之师,身正人之范”比较典型地表述了这种最有说服力的要求。其次,对于初中阶段的学生而言,面临着从小学阶段进入中学阶段的第一个转型时期,他面临的知识也是全新的,如何运用切实有效的学习方法来掌握这些新知识,他们还只能在感性中进行探索。为了让其缩短这种探索阶段,这就需要教师“暗示”一些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让学生在学习中实践。如果他按照你所“暗示”的学习方法取得好的成绩,那么他就自然将它大力推广了。这样我们的教学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以上,笔者从三个层次简谈了低级阶段语文教学中有效利用教师的主导性问题。当然,学生的主体性也是极为重要的,而我们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只有将这两种因素有机结合,有效结合,教学才会取得真正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