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清写字与书法的关系,可以增强教师的育人责任感

教师要将“三字”训练纳为自己的自觉行动,首先应解决认识问题。在人们的观念中,通常认为写字与书法是不同层次的两个问题,它们虽然都是利用书写工具对文字的书写,却有着要求、过程和品位上的不同及高下。例如,在书写要求方面,写字要求点画、结构稳定,具有求同性;书法讲求点画、结构的变化,具有求异性等等。但一涉及二者的关系,则往往认为:写字教育是中小学的事情,书法教育则是高等院校的事情,这就出现了认识上的断层。我们说写字与书法是同属于书写概念之下的不同层次的问题,但二者又有一个基础与升华的关系。脱离写字来谈书法是空洞的;反之,割裂升华的过程来谈写字,也就没有今天的书法艺术。其实,我们今天通用的“方块汉字”,就是一种书法字体,这一关系是由汉字独特的表意性质所决定的。

书法教育,作为党的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首要任务就是用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思想,去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以增强他们的民族自豪感、使命感,更好地弘扬民族精神,这是每一位教师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一任务应贯穿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强调书法实用性的初级阶段,即中小学写字教育阶段。要求学生把字写的点画清晰、间架合适、行款整齐等,这是书法艺术的基础教育。没有这个前提,发展书法艺术就是一句空话,因为人们在追求书写实用性的同时,也在追求书法的形质美。至于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陶冶学生的性情和精神也就自然渗透其中了。第二阶段是讲究书法艺术的观赏功能和抒情个性的高级阶段。这一阶段强调“寄情于点画之间”、要“本乎天地之心”、“取会风骚之意”等。其实,这一阶段的要求,早在初给阶段就已经孕育着、萌生着。只要教师能及时地给予正确的因势利导,精心培养,不仅可以使这一孕育、萌生态势较快地进入升华过程,利于国家及时选拔专业人才,而且可以使学生的个性发展趋于健康和完善,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