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利性教育与素质性教育的关系

在我国的现行成人教育体系中,根据教育的层次划分,基本有三种教育形式:普通大中专院校的学历教育,为获得从事某种职业资格条件而进行的职业资格(上岗证书)教育,为传授某种新工艺、新方、新技术而进行的业务素质教育。在上述三种教育形式中,由于前两种教育尤其是学历教育因为能够起到证明学员资历的作用,在学员的工资晋级、职称评审等涉及个人经济效益诸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功利性质),因此,大部分接受成人教育的学员自愿选择这两种教育形式。参加功利性教育的学员由于其着眼点在于获得学历证明,因此对于知识的掌握不求熟练应用,而只求按规定顺利应试过关, 至于如何应用新学理论知识去指导实践则弃之不理,这与成人教育的“学习

——提高——工作—再学习——再提高——再工作”的教育规律是相悖的, 因而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与前两科相反,参加第三种教育形式的学员由于是为掌握工作中必需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因此他们的学习不是被动的学,而是自我要求去学,是为提高自身素质而学(素质性质)。由于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就造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在成人教育中必须妥善处理好功利性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引导学员牢固树立既重视学历教育又重视素质提高的思想,培养其自觉地应用新学知识去指导实践,在拿到学历的同时也确保自身素质达到学历证书所要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