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屯的破坏

自正统以后,屯政松废,边境多事。商屯作为屯政的一个组成部分,也不能不深受影响。择其大要有:一因边政日趋废弃,军马缺乏,令商人纳马中盐,输粮于边者因之日少;二是官豪势要之家纷纷奏请大量中盐,以侵商利。例如,成化中,内官王钿奏令家人中支河东官盐二万四千引。按照祖宗之制,“开中盐课,例该召商,以备边储”。内外官员、豪民势要插手中盐, 造成商人失利,于是各边仓廪逐渐空虚,粮草缺乏。尤其是随着税粮“折色” 的普遍推开,有些地方也开始实行纳银中盐,边粮日益紧张也就势在必然了。迨弘治以后问题更为严重。弘治中,叶淇变法,请召商纳银盐运司,终于导致开中之法大坏,商屯随之破坏①。

《明史·食货志·盐法》说:“明初,各边开中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边方菽粟无甚贵之时。成化间,始有折纳银者,然未尝著为令也。弘治五年,商人困守支,户部尚书叶淇请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

① 《明宣宗实录》卷六五。

② 《明宣宗实录》卷八九。

① 详见《明史》卷一八五《叶淇传》。

给各边。每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中米直加倍,而商无守支之苦,一时太仓银累至百余万。然赴边开中之法废,商屯撤业,菽粟翔贵,边储日虚矣。”

②对此,《明史·食货志·田制》说得更为清楚具体:“明初,募盐商于各

边开中,谓之商屯。迨弘治中,叶淇变法,而开中始坏。诸淮商悉撤业归, 西北商亦多徙家于淮,边地为墟,米石直银五两,而边储枵然矣。世宗时, 杨一清复请召商开中,又请仿古募民实塞下之意,招徕陇右、关西民以屯边”

③,而收效实少。

嘉、隆以后,不少大臣争言屯政,有的还亲自经理盐屯,区划屯政甚详。万历十六年(1588)闰六月,户部奏言:“顷因屯政不修,边储日缩,诏各镇抛荒屯地尽令商人开垦,以中盐之利,偿开垦之劳;以所纳之赋,为实边之计,法至善也。今册报虽有顷亩,中间恐多虚冒。宜行各镇将各商垦过处所,逐人逐地查开清细,以存永业。”明神宗令依议实行④。然是时,因循日久,屯政已坏,“逐人逐地查开清细”之议,也仅仅是议论议论而已。

② 《明史》卷八○《食货四·盐法》。

③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田制》。

④ 《明神宗实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