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手工业

工部是六部之一,它是明代官手工业最主要的领导机构。工部最高长官为尚书,自明初废除丞相后,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工部尚书的职责是“掌天下百工营作,山泽采捕,窑冶、屯种、榷税、河渠、织造之政令”①,他是官手工业的最高行政长官,凡属法令、方针之类大政均归其掌管。辅佐尚书的是侍郎,史书称为“侍郎佐之”,工部设左、右侍郎各一人。

工部下设四个清吏司,即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的名称在洪武初称总部、虞部、水部、屯田,后几经更变,在洪武二十九年定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清吏司设郎中一人,为本司总负责,其副职为员外郎,属员有主事。

在每个清吏司下都有一些直辖的官手工业生产机构,如营缮所、文思院、皮作局、鞍辔局、颜料局、军器局、织染所、杂造局等等。这些机构由工部委官负责,他们品级不高,最高的营缮所所正不过正七品,其他多为九品或从九品。但这些人在官手工业中是不能忽视的,因为他们负责的是最具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在他们之下,就是从事生产的手工业者了。

在工部四清吏司中,营缮清吏司是最主要的官手工业管理部门,因为它的职责范围全部是官营手工业。其他各清吏司的职责中一般只有一部分属于官手工业范围,其中屯田清吏司与官营手工业的联系最少。下面就对各清吏司的职责及所属手工业作一介绍。

营缮清吏司的主要职责,《大明会典》概括为“掌宫府、器仗、城垣、

① 《大明会典》卷一八一。

坛庙经营兴造之事”②。凡需要国家负责兴建的工程,均由营缮司筹措并督造。其次,皇帝和皇后、太子、亲王世子、皇妃的卤簿、仪仗、乐器也由营缮司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移内府及所司,各以其职治之”① 。营缮司按期检查质量。营缮司的第三个职责是管理物料,包括木材、瓦器、陶器、琉璃器以及薪苇,这些物料是供应京师各工程的。第四项职责是管理工匠,即负责浙江等地轮班匠的簿籍、调拨和清查。此外,营缮司还负责一部分刑具的制造,以及流罪以下罪囚的调拨。

营缮司除直属的营缮所外,其分支机构有琉璃厂、黑窑厂、神木厂、台基厂,以及重都城、清匠司等。这些分司都十分重要,是官手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比营缮所要高。官员一般由员外郎或主事担任。

虞衡清吏司的职责范围甚广,“典山泽采捕、陶冶之事”②,祭祀、御用、宴宾客所用的野味即由虞衡司负责催办,此外,山泽禁令也归虞衡司掌握。在虞衡司诸多职责中,属于官手工业的是如下几项:一是保管及核查陶瓷器皿,“籍其数、会其入,毋轻毁以费民”③。二是管理铸器、铸钱方面事宜。凡内外衙门所需铜铁器皿一律由虞衡司的宝源局铸造打制,铸器的样式和用料也由宝源局定夺后呈部批准。铸钱明代一般由内府铸造,但宝源局要委官负责,同时每季计算人匠数目和物料数目,此外,钱的制式也由宝源局监督,“必准铢两”④ 。钱铸完后,负责收贮奏闻,并差官交内府入库。三是制造、验收军装、兵器。虞衡司下设有军器局,它是京师制造军器的主要机构,下辖盔甲厂和王恭厂。军器局在正统初由工部侍郎提督,成化年间由郎中代之,嘉靖末则由注选主事负责。制造出的军装军器的质量要会同兵部检查,“必程其坚致”⑤。除普通军器外,军器局还制造一部分火器。军器造成后,其验收工作早期由工部官、给事中、御史按季抽查后交库,嘉靖二十八年虞衡司设立分司即试验厅,专门检验军器质量,这其中既包括军器局的军器,也包括其他各处的军器。检验合格后,方给进状,准与入库。试验厅则造册奏报。四是采集鸟兽的皮张、翎毛、骨角用于制造军器、军装和礼器。明代,各地交纳的皮张、翎毛岁有定额,解到的皮张、翎毛由工部虞衡司给长单勘合与交纳人,再给札交库收贮备用。虞衡司下属有皮作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该局负责熟造生皮和煎制水胶。明代皮张、翎毛的交纳, 或改折或本色变化不一,而本色俱由虞衡司经手。五是管理冶课、颜料、纸札等项事宜。明代官冶时兴时废,虞衡司的职责是在兴举时“先行移各司岁

② 《大明会典》卷一八一。

① 《明史》卷七二《职官一》。

② 《明史》卷七二《职官一》。

③ 《明史》卷七二《职官一》。

④ 《明史》卷七二《职官一》。

⑤ 《明史》卷七二《职官一》。

办”,而在废止后,铜铁之类“如果缺用,即须奏闻,复设炉冶采”①。明代最大的铁冶厂遵化铁厂在开炉时亦由虞衡司负责管理。虞衡司所属有颜料局,此局设于洪武年间,它是掌管、供应以及生产一部分颜料的机构。

虞衡司的分司及所辖机构除前面涉及的宝源局、试验厅、军器局、皮作局、颜料局外,据《工部厂库须知》载,还有街道厅。街道厅的责任是维修都城内外损坏的街道、桥梁,栅栏、牌坊等,以及各河、水道的清污。

都水清吏司的职责,据《大明会典》卷一九六载:“掌川渎、陂池、桥道、舟车、织造、衡量之事。”《明史·职官一》所记,除与《大明会典》相同者外,还多了券契一项。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都水清吏司与官手工业有关的职责是舟车、织造、衡量诸事。

舟车,即官用船只、车辆,如运贡马的马船、运官物的风快船、御用的黄船、海运的遮洋船、漕运的浅船等等;其车辆如大车、独辕车、战车等。这些官用舟车的修造的协调组织工作由都水司承担,“会其财用,酌其多寡、久近、劳逸而均剂之”① 。此外,各种车船的额定数目、用料、成造及修理时间亦由都水司掌握。

织造是都水司负责的又一工作。明代织造方面的官手工业机构有内织染局和外织染局,“内局以应上用,外局以备公用”②,此外南京还设有神帛堂,苏州、杭州等地也设织染局。这些机构是官办手工业中纺织业的基本组织,都水司的工作与这些机构密切相关。都水司织造方面的具体职责有如下几项:一是掌握织造之物的制式、用料。如段匹必须宽二尺、长三丈五尺等。二是掌握各地岁造的数目及参与验收。岁造就是有织染局的地方每年必须完成的朝廷的织造定额。都水司要掌握这些定额以及变化情况,并要参与验收解到的岁造段疋,宣德十年规定,该司官要同原封的段匹及原解人会同辨验御史、司礼监官、库官一同查验收库。三是协调冕服、诰敕、制帛、祭服、净衣的织造工作。如祭祀所用祭服,净衣令本司所属文思院成造,御用冕服、诰敕等行移内府织造,制帛则由南京神帛堂织造运京。这就是《明史·职官一》所说的“移内府、南京、浙江诸处,周知其数而慎节之”。

衡量指斛斗秤尺、天平砝码等,都水司对此的管理,据《明史》所言, 为“谨其校勘而颁之,悬式于市,而罪其不中度者”③,意即都水司要检查度量衡的精确度,保证符合标准的衡器量具在社会上使用,同时处罚那些使用不合格的衡器量具的人。除管理度量衡外,都水司的另一项工作是督造光禄寺及在京各衙门所需各种器物。洪武年间,御用、祭祀及各衙门所用器物, 并不全由都水司造办,如金属器物由宝源局制造,皮革制品由皮作局制造

① 《大明会典》卷一九四。

① 《大明会典》卷二○一。

② 《大明会典》卷二○一。

③ 《明史》卷七二《职官一》。

等,永乐以后设立器皿厂,为都水司的分司,初由郎中一员管理,后改注选主事。器皿厂设十二作(一说十八作),主要职责是成造光禄寺所需器物, “每年光禄寺坐出该用器皿数目,题送工部奏准,札付本厂。修造完备,该寺差人领用”①。此外,各种供用器物,也由器皿厂制造。

器皿厂是都水司领导下的最主要的官手工业机构。另外,通惠河、织染所也是都水司的所属机构。

屯田清吏司主管屯田事务,它是四个清吏司中与官手工业直接关系最少的机构,但在它的权限中也有一部分与官手工业有关,这就是抽分和山陵坟茔的修造。

抽分是向客商征收竹木等实物税,税率按所征收之物的不同,有三十分取一、三十分取二等不同标准。如永乐六年规定:松木,三十分取六;杉木, 三十分取二;芦苇柴,三十分取十五。具体负责抽分的,是设于各地的抽分竹木局,这些抽分竹木局由朝廷派官主持。抽分的项目有木、竹、柴草、石灰、砖瓦等,这些都是建筑所必需的。事实上,抽分的直接目的,就是要满足官手工业的各种需要,即史书上所说的“以资工用”②。从这一点上说, 屯田司是官营手工业的物料供应机构。

屯田司的职责中有一项是营建帝王陵寝和职官坟茔,“山陵营建之事, 俱本司掌行”①。在营建过程中,屯田司要委官总督工程,此外还要根据死者的身份的不同,建造不同的坟茔,其堂碑、碣兽都有差别。

工部及其下的各清吏司对明代官手工业的生产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工部是一个有职有权的机关,它直接领导着许多手工业生产的骨干机构。同时,工部在整个官手工业的生产中起着组织和协调的作用。这些决定了工部在官手工业中的突出地位。

明初朱元璋定都南京,南京成为全国的统治中心,永乐以后,北京代替了南京的地位,但南京仍保留一套与中央一样的统治机构,这其中就包括南京工部。

南京工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下仍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南京工部下属的手工业机构有营缮所、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抽分竹木局、瓦屑坝抽分竹木局、清江提举司。其中清江提举司是负责建造粮船的机构。各司职责与北京中央的工部相仿,只是管辖地区限于南京及附近各省。此外,还承担工部的一些手工业生产任务,如成化十七年工部奏准岁造器皿一万件,其中南京工部承担三千件②。嘉靖二十二年铸洪武至正德纪元的九种钱及嘉靖钱共一千一百万锭,“内工部六分,南京

① 《大明会典》卷二○一。

② 《大明会典》卷二○四。

① 《大明会典》卷二○三。

② 《大明会典》卷二○一。

工部四分,各分铸”③。可见,南京工部既是明代在南方地区的官手工业的管理中心,又是中央工部的辅助机构,在整个官手工业的管理协调上,占有不能忽视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