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手工业

户部是明代主管国家财政的最高机构,在六部中地位十分重要。由于职责所限,户部所属手工业并不特别发达,综合起来,大略有制钞业、制盐业、铸钱业几项与户部关系紧密,其中铸钱是明末时户部才有的职责。此外,明代官营手工业所需物料及产品的管理也与户部有关。

④ 《明熹宗实录》卷七二。

① 《大明会典》卷二○八。

明洪武初,铸钱流通天下,但“商贾沿元之旧习用钞,多不便钱”① 。于是洪武七年,朱元璋设宝钞提举司,次年开始造大明宝钞。洪武十三年, 宝钞提举司成为户部所辖衙门。永乐七年,北京设立宝钞提举司。按洪武二十六年的规定,大明宝钞的生产每年三月开工印造,至十月停止。造完后宝钞提举司将钞数核定备案后送内府收贮。造钞所用桑穰等物料,由户部“预为会计”②,即核算出所需多少,该用价银多少,然后行移浙江山东北平等出产地方收买。宝钞提举司设提举一人。另,户部辖有钞纸局、印钞局,二局盖为宝钞提举司的印造厂。

明代铸钱,在中央一直由工部的宝源局承担。至明末天启二年,辽东战事频兴,军用不敷,于是在皇城东北增设宝泉局铸钱,希望以钱息弥补军需不足。宝泉局属户部,由户部侍郎督理。①

明代制盐业由户部管理。户部十三清吏司中的山东清吏司的职责之一就是带管两淮、两浙、长芦、河东陕西、山东、福建各盐运司,四川、广东、海北、云南黑盐井、白盐井、安宁、五井各盐课提举司,陕西灵州盐课司, 江西南赣盐税。五个盐运司和六个盐课提举司是明政府设在产盐区的最高盐政盐税的管理机构。盐运司下一般设有分司,分司下设盐课司。盐课司设在各盐场所在地,是政府最基层的管理机构,它直接管理灶丁和盐业生产及盐课征收。

户部对盐政的管理大致有如下几方面:

收贮折银盐课。明代盐课的折色,早期以布帛为多,如宣德五年题准山东信阳等盐场盐课每二大引折阔白绵布一匹。这些折色基本不解户部,如山东信阳所折白绵布须运送登州府交收,备辽东支用。成化以后盐课折银逐渐盛行,成化九年令两浙水乡灶户每引纳工本银三钱五分,解送盐运司给散灶丁或年终解送户部太仓,备各边支用。水乡灶户折银主要是由于他们不具备生产条件,早在景泰元年他们即以每丁“岁出米六石或折收价物”的方式输纳盐课。②两浙水乡灶户盐课折银后,其他具备生产条件的盐场效仿之事不断发生,折银越来越多。这是因为对灶户来说,制盐越来越无利可图,“煎盐穷苦,因利纳银”③。同时钞法沮坏,金银流行,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是不能忽视的原因。各地所折银两,均须解送户部交太仓库收贮。户部太仓库设于正统七年,专门收贮赃罚及各种改折银两,故又称银库。该库由户部员外郎、主事掌管,巡视则由给事中进行。

参与盐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工作。明代盐政头绪纷杂,问题百出,政策

① 《明史》卷八一《食货五》。

② 《大明会典》卷三一。

① 孙承泽:《天府广记》卷二二。

② 《大明会典》卷三二。

③ 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二章。

时时需要调整。在政策调整过程中,户部负责对各地反映给皇帝的问题及其建议加以复查审核,再将结果奏报,作为皇帝决断的依据。正统十三年,四川按擦司就盐井灶丁的处罚问题上奏,请求“自今有犯者或调别井,或发摆站,或责充囚兵”。事下户部,户部认为应加重处罚,“坐杂犯死罪者,罚役五年;流以下递减年月,俱于本井上工,日煎盐三斤,仍令煎办常课”。明英宗批准了户部的建议①。史书中“户部复议”、“户部复奏”即是户部此项职责的概括说法。除参与政策制定外,户部还要参与执行工作。景泰五年,景泰帝批准了两浙盐运司同知王彪所言三事,同时“命户部行之”② 。在涉及到具体问题或重要问题时复议工作难度就增大了,有时还要做实地勘查,如增设盐井之事就如此。永乐十年户部尚书夏原吉上奏:“潼川州安岳县古迹竹筒小井及椅滨竹筒小井,比旧井有增。已遣官核实,宜令开煎。”

③永乐十二年四川罗泉井灶丁上奏:“蓬州睦坝里旧有小竹筒盘李、意兴二

井,可以开煎。”当时在南京监国的皇太子“命户部遣官复视,如实,即从所言”④。这些表明户部在国家盐业政策的制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与地方盐政的清理工作。明代各都转运盐使司(盐运司)和盐课提举司的官员由吏部委派,而巡盐之官则由都察院的御史充任,称巡盐御史。户部虽无巡盐之责,但有时也派官参与这项工作,直接参与清理工作。此外, 户部负责管理收存灶丁名册。成化九年上命两浙巡盐御史会同盐运司官清查灶丁,将各类灶丁及其负担的盐课登记造册,并送户部。此后每十年清造一次。

刷印盐引勘合。明代盐法,行开中之制,即商贾欲经销盐以赢利,不许非法私下买盐货卖,必须输米于各官仓,各仓所在有司及都司卫所根据米的数目、时价高低、所输道路远近,计算出应支盐数,填写盐引勘合,令商贾“赍赴各转运提举司照数支盐”①。无盐引之盐即为私盐,犯者罪至死。可见盐引勘合在开中盐法中不可或缺。明代盐引勘合的刷印,由户部负责,南京户部具体承办,南京户科刷印。“每遇户部咨到:开中某运司盐粮若干, 该用勘合若干。进纸南京户科,刷印完,领回本部(南京户部)用印。”② 然后交给原差人带回。刷印盐引勘合的铜版由南京工部铸造,南京户科收贮

(明初为内府收贮)。万历五年奏准南京户部选委司官一员“专印盐引”。南京户部有盐引匠二十九名,南京户科有盐引匠三十九名。洪武时,中央户部直接负责盐引勘合的刷印工作,永乐迁都后,中央户部把此项工作留给了

① 《明英宗实录》卷一六八。

② 《明英宗实录》卷二四四。

③ 《明太宗实录》卷一三○。

④ 《明太宗实录》卷一五一。

① 《明史》卷八○《食货四》。

② 《大明会典》卷四二。

南京户部。至正德三年,刘瑾变法,“诏今后但于户部印给,南京引板,俱令销毁”③。中央户部重新直接负责刷印。正德五年,刘瑾被诛,户部奏请“刷印盐引,仍隶南京户部”,获得批准。此后一直未变。

户部主管的制盐业是一项十分特殊的官营手工业,其特殊之处在于产品以开中的方式出售给商人,而不是像其他官手工业产品那样,全部直接用于皇室和政府的消费与各项需求。但这并不影响其官营性质,因为制盐业的管理机构、生产过程、生产者灶户都是在中央政府的管理之下。其灶户与其他官手工业行业的军匠、民匠一样,属“役皆永充”的;而且灶户煎盐,官给工本,有如政府官匠的月米。即使是开中售盐,也是在政府的强制之下完成的,其实质是实现制盐业生产出军需之物——粮饷的目的。由于制盐业的管理机构是朝廷单独设置在产盐区的,与地方有司无涉,因而制盐业是中央系统的官营手工业。

除制钞、铸钱、制盐外,使户部与官手工业产生联系的是内府十库。内府十库由户部广西清吏司带管,实际掌管由宦官担任。内府十库是甲字库、乙字库、丙字库、丁字库、戊字库、承运库、广盈库、广惠库、广积库、赃罚库。十库虽设于内府,但其或贮存物料,或贮成品钱物,大多与整个官手工业有关,故在户部手工业中对其加以介绍。

甲字库。该库收贮布匹、银朱、丹黄、水银、乌梅、栀子、槐花、石矿等。除布匹外,其余均为颜料或生产颜料的原料。洪武二十六年规定:“淘洗青绿,将见在甲字库石矿按月计料,支出淘洗。”“若烧造银朱用水银, 黄丹用黑铅,俱一体按月支料,烧炼完备,逐月差匠进赴甲字库收贮。”① 明宫室、官署房屋修造所用颜料由甲字库关支,不足再另行措办。该库设掌库太监一员。

乙字库。该库收贮各省解到的军用胖袄、战鞋、军裤、军士裘帽,以及官员的奏本用纸和其他公务用纸。乙字库所贮均为成品。该库设掌库太监一员。

丙字库。该库收贮串伍丝、荒丝、吐丝、棉花、布匹。丙字库所贮之物是为“备各项奏讨”。内官监每年维修各种物品需串伍丝一百斤,荒丝一百斤。

丁字库。该库收贮桐油、广清漆、鱼线胶、苏木、黄芦木、黄白麻、苎麻、黄熟铜、红熟铜、生铜、熟铁、熟建铁、生铁、铁线、山羊皮、绵羊皮、狐皮、鹿皮、翎毛等。丁字库贮料甚多,供给范围也广,外织染局所需部分物料,京师宝源局铸钱所用铜、油、麻俱从本库支放。

戊字库。该库收贮盔甲、弓箭、腰刀、弦、明弦、撒袋。戊字库所贮军器是供应京营官军的,“天下卫所岁造军器在边镇者,留本处给军;在腹里

③ 《明武宗实录》卷四五。

① 《大明会典》卷一九五。

者,解戊字库,专备京营官军领用”①。该库所贮是卫所手工业的产品及各布政司所造军器。

承运库。该库收贮各地的岁解绢疋、阔生绢、翠、毛、皮。承运库所贮物料主要是用于织造各类赏赐衣冠。《大明会典》载,凡赏赐衣服每年两次题造,其中各色纻丝由内承运库放支,阔生绢由承运库放支。

广盈库。该库收贮纻丝、纱罗、绫绵、绢。广盈库的库藏是供给“上用”的,该库的纻丝等织品与承运库的生绢不同,是变染的。皇帝用此赏赐内外人等。

广积库。该库收贮硫黄、硝石。广积库的硝石、硫黄规定每十年派造一次,每次二百万斤,供各边及内府使用。如兵仗局每三年关领一次,辽东延绥亦三年一次,宣府甘肃宁夏五年一次。这是万历时遵循的规则。

广惠库。该库收贮巾帕、梳笼、刷抿、钱钞。广惠库以收贮钱钞为主。赃罚库。该库收贮罚没官物和金银钱钞。

内府十库中承运、甲字、丙字、丁字、广惠、脏罚六库是户部属库。乙字库属兵部,广积、广盈、戊字库属工部。

内府十库所贮之物的来源主要有四,一为贡赋,包括夏税和各种名目的土贡,承运库的生绢就是浙江、江西、湖广等布政司和直隶等府解纳的,数目达十四万八千一百二十九匹。丁字库所贮造箭用的羽毛是江西等处解办的,该库的苎麻是山东、北直隶的九十三个州县卫所贡纳的。二为召买,广积库的硝石硫黄遇缺即行召买,万历三十七年十一月该库曾请求召买九百万斤硝黄,后减半召买。三为实物税,丁字库在明初曾自设竹木抽分局,以征收实物税的方式,采集物料。四为官手工业制造,戊字库的军器是由地方都司卫所手工业制造的,甲字库的青绿、水银之类的颜料由颜料局、器皿厂等处生产。

诸物料在入库前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许入库。洪武时,各处解到物料要原封不动入库,至永乐时才遣官查验,合格才能起运赴京,到工部后,要复查,结果与初检相同,才进库。

嘉靖二十八年为验收方便,建造试验厅一所,凡甲、乙、丙、丁、戊、承运、广积诸库收贮之物要在此验收,合格后给状寄库。

诸物寄库后,每月逢九日试验厅官要会同巡视库藏科道官进库验查。明代官手工业受到都察院御史及给事中的监督,都察院的福建道协管户部所辖手工业机构及甲字等十库,四川道协管工部所属手工业机构及内府手工业; 户科与工科对户部与工部的手工业的监督更是分内之事。都察院御史与手工业有关的职责包括巡库、巡盐、监税等;户科给事中掌管盐课、鱼课的账目、勘合的查收注销,各库钱物的盘查监收等;工科给事中的职责包括军器的验试、监收,工程监工,审查账目等。内府十库的验收盘查主要由户科给事中

① 《大明会典》卷一九三。

负责,但其中的戊字库由工科给事中及巡视东城御史、工部官监收。

十库的物料放支,手续是严格的。如工部手工业需要攒造某物,必须开具所需数目,以公文形式转行户部,户部再札行该库支给,支过后仍要申报户部。

内府十库的管理按照规章① 是严格的,经办衙门和人员都有相当的权力。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其弊端仍然大量存在。这除去人员的因素外,管理体制的繁琐也是不能忽视的。

明廷系统的手工业除去工部、内府、户部的手工业外,还包括礼部的铸印局等。中央的手工业是官手工业的主体,是最重要的部分,它基本代表了明代官手工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

① 《大明会典》卷二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