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若水对“江门之学”的发展与修正

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号甘泉,广东增城人,学者称他为甘泉先生。他于二十九岁从学于陈献章,很得其师器重,视他为自己学术的继承人。四十岁登进士,选授翰林院庶吉士、编修。晚年致力于讲学和著述。著作有《甘泉先生文集》等。

湛若水在继承陈献章的“天地我立,万化我出”的心本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万事万物莫非心”③的心本论观点,认为“心外无事,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卷七)和“天地万物皆我分内”(卷二十三)。他也和陈献章一样,在心学观点中带有明显的唯我论的色彩。但是,构成湛若水的思想特征的,还是他的“随处体认天理”的为学、修养方法。黄宗羲把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与王阳明的“致良知”,看作是“王、湛之学各立门户”① 的标志。湛若水也认为自己生平著述“其词虽多,不过止在体认天理四字”(卷十九),他把“随处体认天理”看作是“千古圣贤心法之要”(卷二十)。湛若水的所谓“天理”,即指封建伦理道德。他所说的“体认天理”,则是强调在保持心境空虚的状态下体认“天理”。这实际上仍是自我道德的内省功夫,即所谓“随处体认天理,功夫全在省与不省耳”(卷十一)。湛若水认为,自己的“随处体认天理”是发展了其师陈献章的“静坐中养出端倪”

① 《白沙子全集》卷二。

② 《白沙子全集》卷二。

③ 《甘泉先生文集》卷二十。

① 《明儒学案·甘泉学案》。

的修养方法。他说:“体认天理而云随处,则动静、心事皆尽之矣。”② 也就是说,无论动或静,无论思或行,都要合乎“天理”,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因而他认为在动静、心事合一之中,自然包含并发展了陈献章的“静坐”法。他说:“随处体认天理,自初学以上皆然,不分先后。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即随处体认之功,连静坐亦在内矣。”(卷八)而且,他还批评说, “舍书册、弃人事而习静,即是禅学”(卷六),强调“孔门之教,皆欲事上求仁、动时着力”(卷七)。可见,在具体内容上,湛若水却融会了程朱理学中的“天理”和“事理合一”的观点,从而充实和发展了心学的修养方法。湛若水虽说是发展了心学的修养方法,而实际上却又是对陈献章心学的有所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