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编造田籍核田定赋

元末明初,明太祖朱元璋用战争的形式,把他的政敌打翻在地,一统天

下。可惜,无情的战争,也同时把事关军国大计的户籍、田籍,或者化为灰烬,或者残缺不全。“版籍多亡,田赋无准”①,这种情况,不能不使朱元璋深感忧虑。不立即解决这道难题,编造田籍,皇权的巩固与强大,势必成为一句空话。

为了尽快改变“田赋无准”的局面,使税粮征收有所依据,赋役均平, 减少矛盾,唯有立即制定田籍。

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四日,明太祖在南京称帝,建国号“明”。因为田籍一事关系重大,刻不容缓。同月十三日,即派遣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前往苏、松各地核田亩,定赋税。明太祖谕中书省臣曰:兵火之后, 郡县版籍多亡。而田赋之制,不能没有增损。征敛失中,百姓必然生怨。今欲经理,以清其源,不能超过限度损害百姓。养政在于养民,养民在于宽赋。今派周铸等人前去各地核实田亩、定其赋税。又告诉周铸等人说:你们经理田亩,必须据实奏报,不要重复以往的弊病,妄自增损,曲徇私情,以害吾民。否则,国法难容②。

此后,明太祖在抓户口建设的同时,认真抓紧核实田亩,严禁欺隐田地, 为制定全国田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