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民变

万历二十七年(1599)二月,御马监六品奉御陈泰被派到湖广地区,兼理矿税。他僭称“千岁”,胁迫官吏,纵容随从人员劫掠行旅、坑害商贾, 还闯入民家奸淫妇女。人心大恨,到了“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的程度。一日,陈奉从武昌去荆州,商民数千人聚于途经之处,投掷瓦石袭击陈奉一行,势不可当。地方官吏拼死掩护,陈奉才得逃脱。他非但不知感谢,反而利用这一事件打击府、州官员。首当其冲的是蕲州知州华钰,因为他曾经鞭挞陈奉的仆从,事件发生时又不在现场,有失维护之责;其次是襄阳知府李商耕,他曾治办过陈奉的参随人员。华钰被关押了好几年,李商耕被贬官, 其他受牵连的府、州、县官员有数十人。事后,有人告发兴国州民徐鼎等挖掘唐朝宰相李林甫妻墓,得黄金万计。神宗闻讯,命陈奉将这笔财富送进内库。陈奉有恃无恐,在境内大掘古墓,毒刑拷打被告,刀剖孕妇,溺死婴儿, 激起更大的动荡。这期间,汉口、黄州、宝庆、德安、湘潭等处,都发生小规模的反抗。年底,被辱诸生之妻赴官哭诉,万余市民尾随其后。巡抚等衙门不敢受理,愤怒的人群转向矿税监衙门,以巨石为武器,击伤了陈奉。官衙派甲士千人前来保护,陈奉气焰复嚣张。他发射火箭火炮烧毁民宅,许多市民死于甲士手下,造成严重的流血事件。

分巡武昌、汉阳、黄州三府的按察司佥事冯应京公开站在市民一边,逮捕了陈奉的爪牙。事变后,他愤然上疏,陈述陈奉的十大罪状。结果,他反被陈奉告倒,贬官调职。万历二十九年(1601)三月,朝廷派缇骑到武汉, 捉拿冯应京进京问罪。陈奉得意之余,在交通要道上张贴榜文,罗列冯应京“罪状”。武汉市民聚众数万攻打陈奉宅第。陈奉躲进楚王府,一个多月不敢出门。市民们抓住陈奉左右十六人,投入长江;因巡抚支可大助恶,市民又放火烧了巡抚衙门。

③ 谈迁:《国榷》卷三四。

武昌民变虽未使神宗有所改变,但多少也使他震动,加上太监内部的矛盾,江西税监李道告发陈奉侵吞财物,神宗终于把他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