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改革

穆宗于隆庆六年(1572)五月去世,其子朱翊钧即位,是为明神宗,诏改翌年为万历元年(1573)。

登上皇位的明神宗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政务由穆宗陈皇后及神宗生母李贵妃主持。穆宗去世后,阁臣张居正与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相结纳,冯保素与首辅高拱有郄,在太后面前诉说高拱擅权不可容,于是太后下旨,将高拱逐出朝堂,由张居正接任首辅。陈皇后与李贵妃“内任冯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③。

张居正是明皇朝最有权势的首辅,当时阁臣吕调阳、张四维皆“恂恂若属吏,不敢以僚自处”。李贵妃在训责神宗时,则往往说:“使张先生闻, 奈何!”神宗听了很害怕。当张居正父丧归乡时,朝廷大事专门派人“驰驿之江陵,听张先生处分”①。张居正还朝,一路上,守臣率长跪,抚按大吏越界迎送,身为前驱。道经襄阳、南阳,藩王襄王、唐王俱抵郊外迎候,设宴款待。史称:“帝虚己委居正,居正亦慨然以天下为己任,中外想望丰采。”

②张居正在万历初柄政的十年中,可以说是权侔帝王了。正是凭借着这样的

权势,张居正雷厉风行地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政策,对明皇朝的旧政积弊进

⑤ 《明史》卷三○八《严嵩传》。

① 《明史》卷三○七《蓝道行传》。

② 《明史》卷三○八《严嵩传》。

③ 《明史》卷三○五《冯保传》。

① 《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② 《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行了大刀阔斧的革新。

  1. 整顿吏治。为了改变“贪官为害”、“驱民为盗”、吏治腐败的局面, 改变因循敷衍、没有实效的官场恶习,张居正创立了“考成法”,用以考核官吏的政绩。“考成法”规定评判官吏政绩好坏的标准以“安静宜民者”为上,“沿袭旧套虚心矫饰者”列下考。其方法是逐级考核,抚按以上述标准考核属吏,吏部以之考核抚按一级,朝廷以之考核吏部。如抚按不能悉心甄别、如实考核,则抚按为不称职,吏部应秉公汰黜之;如吏部未能精心核实处理,则吏部为不称职,朝廷宜秉公处置。逐级考核之外,还有随事考成的制度,即规定六部都察院及各衙门之间来往公文、传达处理均根据“道里远近,事情缓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③。如有延误者,各级官吏都有责举报。如此月考、岁考,建立了严密的考核制度,使得“纪纲法度莫不修明”④。张居正据考成法裁革了一大批庸懒无能的官吏,奖励提拔了廉能有才干的官吏。考成法的实施也在组织制度上保证了其他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

  2. 经济方面的改革。(1)清理逋欠田赋。为了增加田赋收入,缓解财政危机,张居正不得不接二连三地下令清理积欠的租赋。万历元年,诏令“自隆庆改元以前逋租,悉赐蠲除,四年以前免三征七”①,第二年又规定,拖欠七分之中,每年带征三分。次年又规定“输不及额者,按抚听纠,郡县听调”②。张居正将之列为官吏考成的一项内容,令“朝下而夕奉行”,迅速扭转了明皇朝财政窘迫的困境。至万历四年,“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③, “太仆寺亦积金四百余万”④。(2)清丈田地。为了解决长期遗留的“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⑤的社会矛盾,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下令在全国清丈田地,并严令强宗豪民不得挠法,否则严惩不贷。万历九年丈量完竣,计田地的总额比弘治时期多三百万顷。这个数字中虽有个别官吏为邀功而改用小弓丈量以求田多的情况,但清查出来的田地大部分是强宗豪民的田地则是毫无疑问的。史称清丈以后“豪猾不得欺隐,里甲免赔累,而小民无虚报”⑥。(3)赋役制度的改革。一条鞭法的赋役改革,嘉靖年间,在张璁的主持下,曾在一些地区推行过,但“数行数止,

③ 《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④ 《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① 《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② 《明史》卷二二九《傅应祯传》。

③ 《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④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

⑤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

⑥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

至万历九年乃尽行之”⑦ 。万历九年,张居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改革。一条鞭法的内容为:将赋役以及土贡方物等杂征皆合并为一项,一律征银,按人丁和田亩分摊;赋役额数以州县为单位,原有赋役额不准减少;赋役额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一条鞭法统一了赋役,简化了征收项目和手续,减少了中间环节,便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漏税和官吏贪污的弊病,减轻了贫穷小民的负担,保证了朝廷的田赋收入。史称:“赖行一条鞭法,无他科扰,民力不大绌”①。

  1. 整饬边防。鉴于明中期以来“虏患日深,边事久废”,“守备单弱” 的状况,张居正竭力整饬边防,擢用了一批有才干的将领守御边疆。如用名将李成梁镇辽,小王子部众十余万数次入寇辽左,均被李成梁力战击败。戚继光镇蓟门十六年,边备修饬,蓟门晏然。而在他之前十七年间,“易大将十人,率以罪去”②。史称,由于张居正知人善任,努力整饬边防,故使这一时期“边境晏然”。

此外,张居正在整理驿递、裁汰冗官、整理学校方面多所改革。

张居正是一个务实的改革家,他的许多改革政策都是针对明皇朝历代积弊而制定的,他的改革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由于吏治有了很大改变,号令一下,“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③;财政亏空变得绰有剩余;从“边事久废”基本达到“边境晏然”。然而在张居正去世后,由于改革触及了一些权贵的利益,遭致他们的怨恨和非议,也由于其生前“威柄之操,几于震主, 卒致祸发身后”④。万历十一年(1583)三月,张居正去世后九个月,明神宗下诏追夸张居正的官秩,并抄了他的家。张居正的改革成果也大多付之东流。直到崇祯年间,后人又重新给了张居正及其改革以公正的评价:“故辅居正,受遗辅政,事皇祖者十年。肩劳任怨,举废饬弛,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乂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

⑦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①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② 《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

③ 《明史》卷一三《张居正传》。

④ 《明史》卷一三《张居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