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税的征收机构

明代商税衙门林立,机构旁出多门,比较庞杂,主要有:1.税课司、局: 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就在他所辖区域内建立宣课司、通课司,作为商税征收机构。明朝建立后,朝廷又把全国各府的商税征收衙门通称税课司,州县称税课局,隶属户部。同时,在一些大的市镇及道路交通的关津、桥梁、渡口处设立分司、分局,或派员驻扎征税。洪武初,设在京城诸门和各府、州、县市集的税课司局,约四百所左右①。成祖迁都后,在北京设置顺天府、正阳门等九个税课机构。处于关津要道的安徽临淮河上,洪武中“设广济、长淮二关”②,南方商人北上,“至长淮关,吏留而税之”①。从商人在关上“书填商船货物”以“送税课司征税”的情形看,这些水道上的关卡,显然是税课司的隶属机构。明初杭州府设有府税课司,江涨、城北税课分司等七个税收衙门及东新关、板桥关、观音关三小关,行商往来,查勘税票后,“方可放行”②。这表明陆上道路关要处的关卡也是税课司的下属机构。

税课司局的职责是“以司市廛”,具体来说,制定商品纳税细则收取各类商税,然后将收得税款“年终具印信文解明白,分豁存留,起解数目”,

① 据《续文献通考》卷十八《征榷考》载,全国税课司、局有四百多所,而万历《明会典》统计,明初商税机关共三百八十所,至万历间截并为一百一十一所。这里取“四百所左右”。

② 《明宣宗实录》卷一○七。

① 《明太祖实录》卷九八。

②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二十一册上。参见唐文基:《明朝对行商的管理和征税》,《历史研究》1982 年第 3 期。

逐级解赴上司,再由各布政司在来年解到京都户部③。

各税课司、局主管官员称大使、副使。洪武中大使、副使多由儒士担任, 归属地方官府管辖,时人记述,“国家立税课以征天下之货,郡有司,州县有局,⋯⋯然多以儒者司之”④。永乐以后,逐渐改由朝廷直接派御史、主事、监生等到各处税务机构“闸办商税”⑤。这是政府加强中央对商税征管的一大措施。大使、副使下还有攒典、巡拦。巡拦本是均徭之役,但各税课司局的巡拦,明朝规定,“止取市民殷实户应当,不许佥点农民”⑥,即巡拦等税务人员必须由市井中的富裕商民来承担。他们既具体负责收税,又协助管理市场。

  1. 竹木抽分局(厂、场):洪武初,朝廷在竹木柴薪盛产区的道路关津处,设立竹木抽分局,从商人贩运的竹木等货物中抽取若干实物以为官有, 供朝廷土木营造之需。抽分起初为抽取实物,后渐转化为同等货币,实际就是商税。当时苏州的阊门、葑门、太仓等地,都设有抽分局,“抽分竹木、柴炭、茅草、芦柴等物”①。十三年(1380),有些抽分局一度被革罢。以后,又陆续在南京、北京等地,设置抽分局:“抽分在南京者,曰龙江、大胜港;在北京者,曰通州、白河、卢沟、通积、广积;在外者,曰真定、杭州、太平、兰州、广宁⋯⋯科竹木、柴薪。”②抽分局、场大抵隶属工部, “明世竹木之税属工部”③。芜湖的抽分厂“系工部分司⋯⋯主管长江大河竹木税”④。宣德年间,钞关普遍设立后,抽分局也有被称为工部钞关的。明中后期,全国抽分局数量比宣德前又有所增加。

抽分竹木局、场一般也设大使、副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后来,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地方,朝廷特派中央大员,如工部主事、给事中、御史等官监临抽分⑤。竹木局长官下设吏役人员,如官攒军士、老人、书手等等。万历年间芜湖有省祭官吏、册房书手、直堂书手、算书、门子、承舍、阴阳生、皂隶、买办、巡兵、水手、表背、刻字匠等吏役二百七十一人。这些吏役在抽分局长官率领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如省祭官吏负责“守关、点江抽分、报丈尺、差查小抽、放单”。册房书手负责“呈堂公文、两京季报册簿、行下牌票、书柬礼仪、修造厂署、补置家伙等项”。算书负责“大抽簰捆并

③ 《诸司职掌·户科》“金科”。

④ 郑真:《荥阳外史事》卷二四《送泗州税课局副使金仲考满序》。

⑤ 《大明会典》卷三五《课程》“商税”。

⑥ 《续文献通考》卷十六《职役考》。

① 民国《吴县志》卷四六。

② 《明史稿》卷六三《食货五》“课税”。此条史料胪列不全。明代全国究竟有多少抽分局,待考。

③ 刘洪谟:《芜关榷志》卷上,转引自李龙潜《明代钞关制度述评》,《明史研究》第 4 辑。

④ 清康熙《太平府志》卷十二。

⑤ 《续文献通考》卷二四《杂征敛》。

一座小抽算明标数,发吏出票”①。

  1. 钞关:这是明中叶出现的、为明朝所特有的商税征收衙门。明初无钞关。宣德初年,朝廷滥印纸币,造成宝钞大肆泛滥、大幅贬值的局面,为挽救宝钞,朝廷采取措施,疏通钞法,其中之一就是在一些道路、关津处,设立关卡,对来往商人征收宝钞以强令宝钞流通,同时增加日益困乏的国家财政收入。四年(1429),明廷首先在南北二京间的沿运河重镇漷县、临清、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设立七个钞关,于是钞关名起②。正统年间,移漷县钞关至河西务,为河西务钞关。正统后,钞关开设渐多。计有景泰元年(1450)设置的苏州浒墅钞关、江西九江钞关、湖广武昌金沙洲钞关、杭州北新钞关,及成化、弘治、正德年间设立的寿州正阳钞关、广东南雄太平桥梅关、赣州黾角尾赣关等。但这些钞关时闭时开。其中开设时间长、较为著名的,为河西务、临清、淮安、扬州、苏州、杭州、九江七处钞关。

钞关主要向行商所雇舟船等运输工具征税,又称“船料”。所收之税归属户部,因此钞关系户部分司,也称户部钞关。钞关初设时,政府都委派“本府通判等官管理。⋯⋯上受巡抚、巡按、分巡、分守管官节制”③。但户部不时派员进行监收。明中叶后,政府为控制榷关之征,特规定各处钞关由户部委派御史、主事主持。万历间,朝廷还派税监坐镇各钞关。钞关也置有众多吏役人员,如嘉靖年间,浒墅钞关有府吏、老人、阴阳生、库夫、门子、馆夫、银匠、船埠头等,共一百零六人①。他们的职责,是在关长带领下, 管理开放关口、丈量船只、登录簿册、收兑钞银、解送饷银等。

以上三类商税征收衙门,结构大致规整,人员齐全,且各有分管,独立行事。但也有互相交叉、替代之处。如北新、临清钞关也兼收商税②;浒墅钞关还兼辖周边税课司、局九处,并征商税③。明中叶后,淮安抽分厂、九江抽分所都征收商税。

除上述三个主要机构外,塌房、官店、官牙也兼收商税。尤其官店,“国家设立官店,经收税课”④。景泰之后,朝廷专为官店规定了收税准则、细则,成为明朝事实上的又一征税机构。明后期,朝廷纲纪弛废,为攫取财富, 从皇室到地方政府,都私自添设征税机关,收取无名税项,致使税网如织,

① 刘洪谟:《芜关榷志》卷上。

② 《大明会典》卷三五《课程》“钞关”。

③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三五《户部》“钞关”。

① 参见李龙潜:《明代钞关制度述评》,《明史研究》第 4 辑。

② 据嘉靖《浒关志》卷十一《禁令》。参见魏林《明钞关的设置与管理制度》,《郑州大学学报》1986 年第 1 期。

③ 参见李龙潜:《明代钞关制度述评》。

④ 《明景泰实录》卷二七。朱元璋曾改官店为宣课司、通课司,就证明官店本来就有征税的职能。以后, 明代官店非但没有因改为宣课司而消失,相反,终明之世,官店一直存在。

重盘如剥,遂成为重罪商人之一大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