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廷翰的气本论和对“知行合一”说的批评

吴廷翰(1491—1559),字崧柏,别号苏原,南直隶无为州(今安徽省中部,长江北岸)人。著作主要有《吉斋漫录》上下卷、《椟记》上下卷等。吴廷翰与罗钦顺、王廷相一样,在宇宙观上持气本论观点。提出气“为万物之祖”和“气出于天赋”的命题。他说:“天地之初,一气而已矣,非有所谓道者别为一物以并出其间也。气之混沌,为天地万物之祖。”①在此,他指出在宇宙天地万物间,只有“气”,“气”为宇宙万物之“祖”,在它之上并无所谓的“道”或“理”的存在,这正与程朱理学的理本论、“理先气后”观点相对立。而所谓“太极”,并非如朱熹所说的“太极”“即是理” 和“无极而太极”、“无形而有理”,也非陆九渊所说的“太极”即“理”, “心”即“理”,而是“太极”为气的无始无终、无穷无尽的状态,即:“至尊而无上,至极而无以加”,故而“无极”就是“太极”,这就是“出于天

① 《久庵日录》卷一。

① 《吉斋漫录》上卷。

赋”,亦即客观的存在。

在理气关系问题上,吴廷翰也继承了张载的观点,认为“气之凝聚造作即是理”,是由混沌之初的“一气”的运动,分而为轻清发散和重浊凝结的阳和阴,“阴阳既分,两仪四象五行四时万化万事皆由此出,故谓之道”, 故而“阴阳即道,盖指气得其理而言”,也就是说“气得其理之名”②,所谓“道”、“理”是指“气”的运动变化的客观规律。

吴廷翰基于他的气本论,把性说成是气、又是生。他认为,性即气,不能离气而言性,因为性是“生乎心而根于心”的,而人是“得气以为生生之本”,气是性的物质基础,“气之凝而有体质者,则为人之形;凝而有条理者,则为人之性”①,因而人性的本质是气。说人性不是先天就有的,是有了“生”才有性。

由于吴廷翰主张人性来源于气,反对把性分成“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也不同意把“道心”和“人心”、“天理”和“人欲”相对立,要求用“守中”来保持平衡,提出了“人欲之本,即是天理”的命题。他指出, 人有口鼻耳目就有食色臭味之心,“人之大欲,故谓人心”,这是人的生理本能;而仁义礼智之道是“道之大伦,故谓道心”。人心和道心是一个,所以性也是一致的,故而人心与人欲也是一致的。他说:“人欲之本,即是天理,则人心亦道心也;道心天理,天理之中,即是人欲,则道心亦人心也。”

②也就是道心与人心,天理与人欲并无矛盾对立,这就包含着承认人人有享

受生活要求的权利的进步思想,也是对元代以来理学家强调“存天理,灭人欲”的批判。吴廷翰的认识论以王学作为主要批评对象。他指出,认识的对象是“物”而不是其他。他指出,不离开物的认识,才是实在的认识。如何认识物,就要通过“格物”。他的“格物”,既不是程朱的“即物穷理”, 更与陆王心学的“正心”相对立。他把“格”解为“至”(接触)而否定程朱的“穷至”。

在知与行的联系上,他提出了“知至而行即次之”的命题。他把知和行视为工夫的两端,也就是说“知行决是两项”,反对王阳明的“知行合一” 说。他认为,就像“治骨角者一切一磋”,“治玉石者一琢一磨”,“舟之有桨有舵”、“车之有衡有轮”一样,知和行缺一不可,却是各有工夫,“自有先后,自有作用”。

在认识论上,吴廷翰把批评的主要对象放在王阳明的“致良知”和“知行合一”说,他指出,所谓“知行合一”,倡导“一念发动处便是行”,把知、行看作一个工夫,实际上是“知而不行”。而“致良知之说,源头只是佛”,它与禅宗的“明心见性”相一致,王阳明所谓的“向里寻求”、“从

② 《吉斋漫录》上卷。

① 《吉斋漫录》上卷。

② 《吉斋漫录》上卷。

自己心上体认”是“全在心上用功”,脱离客观的事物而达到所谓“神悟”, 实际就是禅宗的“顿悟”之说。吴廷翰还指出,“致良知”说的危害之大, 甚至超过了佛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