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商人的管理与控制制度

明初,朱元璋实行重本抑末政策,颁布贱商令。洪武十四年(1381), 太祖下令,“商贾之家止许穿布,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 纱”①。封建社会中,着装代表了人的社会等级,这一法令体现了朝廷对商人地位的蔑视和严重压制。同时,朝廷还对商人实行严格的人身控制,除向商人进行经济剥削外,还对其进行封建的超经济强制。明中叶后,随着社会商业的繁荣发达,统治阶级对商人的压榨主要转到经济上的重盘苛征,但依然未放松对商人的人身控制,直至终明。这条紧勒在商人脖子上的绳索,不仅将商人置于绝地,最后还几乎窒息了明中后期活跃的商业经济,影响了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

明廷对商人制定的一整套管理制度与办法,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商人,表现了封建制度对劳动者的主宰意识。有明一代对商人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